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2012-12-15 10: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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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被盗千万杂谈 |
我们的中华文明果然是千年渊源不断的,所以一些古语总还是用得上,比如“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当下就很可以形容——这边一个接一个的揪出财产令人惊骇的贪官,那边一个接一个的流浪汉在立交桥底下冻死,这天壤之差每日都在撕裂着我们的眼球。
另一句古语道:“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虽不常用,字面上也能大概猜出点意思,然而也无需翻古书查找典故了,差不多的例子眼下就有一个:
一组幸运的盗贼摸进了一个国企老总的屋头,随随便便就劫走了千万元财物——按照一般经验,能在自宅里摆这么多宝贝的,银行和国外还不知有多少,窃国大蛀虫无疑,然而纪委调查了半天,竟都是合法财产,只有85万属于受贿,最后的发落是留党察看一年。
而收获了意外成功的盗贼,很快乐极生悲,法院并未考虑他们揭露贪官的客观情节,反而依律严惩,判处死刑和无期。
这就是了,区区千万元浮财,占此老总自国家所窃者,或许只是冰山一角,然而官人却无大碍,背个处分,一年以后又是一条好干部。但在小盗贼这边,同样这区区千万元浮财,不过经手摸了一回,就摸掉了自己的一生。
这就是所谓的““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夹在中间的小老百姓一向是规矩的,既没有本事窃国,也没有胆量窃钩,最多偶尔从网上窃个小电影自娱自乐,也不免被扫黄办锁定了IP给拘留了去——新闻说今年某月一下就捕了2000多人。
而一提起这刁民们的小偷小摸,道德家们都咬牙切齿,捶胸顿足曰“素质素质”,一而呼吁管理,一而呼吁严罚——这不,刚一议起“中国式过马路”,全国各地立马就出重拳对违章行走的蚁民开罚了。
而一旦面对窃国的诸侯,道德家们就哑巴了,再一开口就变成了“隐私”跟“权利”,等蚁民开始人肉讨伐,即转回身来怒斥“无底线狂欢”,又数落起网民的“素质”——原来这所谓的“素质”,只是专属于贱民的镣铐而已。
贪官者窃去了举国的财产而高枕无忧,帮闲者窃去了天下的公理而振振有词,百姓者物质精神都毫无可窃,稍有不轨便必遭法办——这就是我们千年所流传下来的文明。
文/纸上建筑
201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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