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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十几岁就开始幻想是个作家,另类前卫的。我每看一部小说,就会模仿那部小说的的开头写一个开头,并拟定接下来的计划。多年以来,开头写了很多,基本也随写随丢;计划则一直是计划,没有一个实施。
与此对应,我也最喜欢看小说的开头。一般来说,我看小说的开头,决定是不是应该看下去---也许再翻一下内容,看看有没有香艳片段---绝大部分经过这样筛选的小说入不了我的狗眼。但是有些小说的开头的确很酷,内容也证明是相当不错。随便举几个例子比如《情人》、《平凡的世界》。
好的开头要么本身句子就很酷,像箴言或诗句一样耐人寻味,或者能够一下子就把你准确无误的带入小说的氛围中去,我比较喜欢的是苍凉、古老,或者充满地域风情和生活气息的氛围。
其实我觉得我也曾写过一些相当牛逼的开头,可以配得上一部相当不错的小说,不过我知道开头只是开头,是任何一部小说很小的一个步骤。我做不出小说,总不能拿一堆开头去出版。但是也不一定。
现在好像什么都能出版,我在书店里见过一个中学生,把涂鸦、照片、片段的文字手稿印在一起,还是彩版的,基本体现了一个叛逆少年的混乱生活,创意十足。唯一的缺憾是书法太烂,一眼就看出是个中学后进生的手笔,这也能印出书来,让人觉得有点那个。
但是既然那样都可以,把我的所有开头都聚集起来出版也并非不可以。人各有所长,我的特长是思想狂魔乱舞,呆不在一处,所以只擅长开头。有的作家也许思维缜密,写出了辉煌的大部头,但是找不到灵感配上一个很酷的开头。我们正好互补。也许我的书能够进入专业领域内部出版,白封皮,不印价格的那种。等要再牛逼了就光写开头,公开招标小说内容---有些不得志的作家也许不会放过任何机会。这不算出格,就像现在的大导演,拿着300字的剧本就可以随意招兵买马,只要你有名。
我知道不少作家在作品完成之后,开头要回来重写,也许是整部作品中改动最多的部分。---当初为了学点经验,看了不少作家的创作谈。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路遥的,但是我决定不能采纳,他那简直是一边写东西,一边毁身子。我害怕得病,我对疾病的最美好感觉仅限于轻度发烧带来的眩晕,舒服在病床上接受照料。但是真要哪里剧痛或者不能呼吸,可绝不是好玩的事情。现在的潮流是快乐的写作,不再是拿自己的生命当填料,练出传世之作的年代,这个理念我倒是比较接受。
不过作为一个艺术气质的青年,在创作的时候也常常不自觉的出现废寝忘食的状态,忍受着肩膀酸痛来记录大段的灵感。不过不好意思的是这些灵感只是些开头和片段。这点状态和我对什么着迷时的状态一样,摄影、音乐什么的,一阵一阵的。不过我的真正的一些修养还就是来自于那一阵一阵的或长或短的狂热,如饥似渴的学习,短期内就掌握了大量的基础知识。一个星期抵得上一年。和在从事不感兴趣的工作时完全两样---该吃吃,该喝喝,到点赶紧溜---每天告诉老板我很忙。一个星期,抵得上这样的一年。
我相信狂热可以创造奇迹,最好能长时间的保有狂热。不过对我不太容易,在那些狂热的星期之间,常常隔着行尸走肉的月和年。这和别人没什么不同,跟那些中学生没什么不同,不值得夸耀。尤其我也不是明星,这些杂碎事情更不值一提。
三分钟热度是大多数人的特征。只有少数持之以恒的人能够做成点事情,不过他们通常精神有些问题,小时候显得很笨。不管是谁,一天到晚拿乒乓球往墙上砸,十年之后,肯定能击败世界冠军。击败世界冠军令人敬佩,但是十年的生活不令人向往。所以大部分人还是选择了围在电视机前看看那些砸了十年乒乓球的狠人,自己还是三分钟、三分钟,真正是享受生活。
不过任何时候不必内心不安。持之以恒是优点也是疾病,三分钟热度才是常态,贵在品尝。就像进了自助餐厅,永远只吃一样东西,那样的人才是有病,虽然的确很酷。
但是三分钟热度有天也许会变化,也许是因为什么强烈的刺激,刺激的积累,他忽然变得执着。他说:土豆。我只吃土豆,土豆是我全部的粮食,和信念。
所以很有可能明天我就坐在屋子里念叨:写作。写作是我唯一的事情。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每天不管好坏的写一万多字,不管外界的反应,不认识所有的人---十年之后,一举成名。虽然那时可能已经不知道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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