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于正案:于正偷的是牛奶还是只学了挤奶的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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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出生的于正比我大3岁,他是一个爱写故事、爱编故事的人。作为一个爱写文字的人,我很欣赏他的才华。于正的才华很让人匪夷所思,有些故事情节我是万万想不到的。所以,于正一路走来,2007年获《电视剧》杂志年度十大编剧、2008南方盛典获最佳编剧奖、2014年8月1日获得“最期待跨界合作奖”、11月获中美电影节中国电视剧最佳编剧奖……也就不足为奇了。
写的故事多了、编故事久了,于正出事了——小时候就崇拜的琼瑶阿姨注意到他了,因为《宫锁连城》太火爆了,琼瑶阿姨越看越觉得这部像自己当年的《梅花烙》,于是在发布公开信之后把于正给告了。
被琼瑶阿姨盯上了,无论对错,在道德判断上,于正首先输了一筹,因为琼瑶阿姨是大多少痴男怨女心中爱情的鼻祖,而且又有“海峡两岸”这层特殊关系。所以,在我们心里“于妈”的知名度一下子超过了于正。就连之前号称“偶像剧可以模仿”的电视剧编剧委员会常务理事的汪海林,以“专家辅助人”的身份也出现在法庭之上。“琼瑶于正案”有一句经典比喻就是出自他之口——“你偷了我的牛奶倒进你的咖啡里,不能因为你的杯子里是咖啡味就说没偷我牛奶。”我当时还觉得特别贴切,也傻傻分不出个所以然。
但听说最终“琼瑶于正案”于正败诉的依据是:《宫锁》有900个桥段,《梅花烙》有200个桥段,其中被判相似的只有9处——换句话说,案件的判定是因为《宫锁》有1%的与《梅花烙》相似的桥段。
中国电视剧何止千万,经典的镜头却总是那么几个。所谓:幸福是一样的,痛苦是不同的。一部戏和另一部戏,有1%的相似桥段,那再正常不过了。就如每个人都要喝水、吃饭、睡觉、拉屎,何况还有生老病死呢?
写稿的人都知道,一个情节的描述在一百个人可以有一百种写法,但万变不离其宗。或许,于正也和我一样是看着琼瑶阿姨的爱情书和那些缠缠绵绵的电视剧长大的吧,在写剧的过程里,有些情节就会情不自禁的跳出来,是那么水到渠成。想到这里,我对上面的“偷牛奶论”就有些质疑了。
众所周知,70后小生于正编剧的主要作品有:《宫锁心玉》、《宫锁珠帘》、《宫锁连城》、2013版《笑傲江湖》、2014版《神雕侠侣》、《美人制造》、电影《宫锁沉香》等,为啥那么些作品普遍大受欢迎却只有一部有1%相似桥段的《宫锁连城》被上诉了?我认为:“专家辅助人”汪海林的就这个偷牛奶的比喻有些言过其实——更有些混淆视听的嫌疑。
各位博友:你是否也在思考:到底于正是偷了牛奶勾兑,还是偷了几粒糖末调味?就算是偷了几粒糖末调味,那于正还有99%的原料呢。而且作为一位以写稿为生的人,我也看了很多小说,写到情不自禁处也把经典小说里的情节用自己的语言融入到作品里。所以,我认为:于正的《宫锁连城》只是向琼瑶阿姨的《梅花烙》模仿了些写法而已——套用“偷牛奶”论的思路,于正只是向琼瑶阿姨学习了些挤奶的姿势吧。
各位博友,你同意我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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