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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来拯救你,那些意外死亡的孩子?监护孩子,父母粗心侥幸不得!

(2015-04-03 11:11:39)
标签:

杂谈

分类: 寻找一颗星:杂谈与胡说
  死亡是个谁也逃脱不了的结局。人一出生就注定要了走向死亡。活着就是一个走向死亡的过程。然而,有的死亡很可惜、很遗憾、很心痛!

拿什么来拯救你,那些意外死亡的孩子?监护孩子,父母粗心侥幸不得!

 
  本周,松江区发生了一件死亡事件让我很震惊!据@云间宋苏伟 报道:一名家长抱着一位女童飞奔进松江区中心医院急诊大厅,一路呼喊快救救孩子。在了解到孩子已经被困车内数小时后,护士立即将其送入抢救室急救。但因被困时间太长最终回天乏术女童不幸身亡。女童19月大,父亲开车带她外出,后将她锁在车内离开办事,直到数小时后女童妈妈打来电话父亲才突然想起,一切已晚铸成大错。专业人士告诉记者,这几天松江地区气温较高、湿度较大,密闭暴晒的汽车空间内瞬时温度可达60多度。
  这样的死亡很让人揪心。19月大的女儿才学会走路、才学会开始欣赏这个世界的美好,才学会咿咿呀呀的简单表达……这样的年纪却因为父亲的粗心大意而闷死在自家的车内!如此死亡也是非常痛苦的。地球因为有了空气而人类才能一代一代生存至今。
  此事虽然是个例,但是非常让人心惊肉跳。一个是女儿、一个父亲,血脉相连啊!其实,这种个例却常常发生在我们身边——溺水的、坠楼的已经不在少数了。为什么我们的家长却经常忽略孩子身边的潜在危险!
  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孩子意外身亡,家散了,白发人送黑发人,人们都不愿看到这样的悲剧。我们也理解父母失去孩子的痛苦,但是有时候只要父母多留心些,多花些时间陪陪孩子,在平时的交流里加强安全知识的输导,或许不至于悲剧一次再一次的发生!
  从伦理角度而言,失去孩子的父母值得同情。但从法律角度而言,作为监护人的父母未尽到监护职责,无疑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虽然我国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婚姻法》中都有相关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上,涉事监护人几乎从未被追究相关责任。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许多父母对孩子独自留在家中、锁在车内没有足够的安全和责任意识。在欧美等国,“家长让小于12岁的孩子独自留在家中或车内”早已被明确为违法行为。如果将12岁以下子女单独留在家中发生意外,父母轻则会失去监护权,重则会因“危害儿童罪”、“遗弃罪”甚至“虐待儿童罪”接受审判。因此,“哪怕一小会儿,孩子也不能被单独留下”的观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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