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家上市公司密集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其原因均为未按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即2024年年报)。不按规定期限披露年报,是存在退市风险的。个人以为,针对个别上市公司不披露年报的行为,要谨防其别有用心地实施“主动退市”。
公告收到《立案告知书》的上市公司,既有沪市主板的ST新潮,也有深市主板的*ST恒立与天茂集团。此外,深市创业板的金力泰,以及另一家Z公司也榜上有名。公告收到《立案告知书》,意味着证监会决定对相关上市公司立案调查。短期内多达五家上市公司因年报披露问题被证监会立案,这在此前是不多见的。在上述五家上市公司被监管部门立案的同时,其股票也被沪深交易所采取了停牌举措,其投资者将面临着无法交易的问题。
上市公司在每年4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的年报,是其应履行的基本义务。而且,年报既是投资者了解一家上市公司的“窗口”,也是某些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无论是对于市场,还是对于投资者而言,披露年报的重要性都是不言而喻的。
但是,近些年每年极个别上市公司逾期未披露年报的现象却时有发生,也在市场上形成一道非常刺眼的“风景”。年报披露难,凸显出某些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内控机制等方面存在短板。
上述五家上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报的原因显然是多方面的。比如有频繁更换审计机构的;有因重要依据无法在4月30日前得到确认的;有未聘请具备资质的审计机构的;有重要事项没有完成核实查证程序的。凡些种种,不一而足。
根据沪深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不在规定的期限内披露年报,是存在退市风险的。具体到上述Z公司而言,因其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福建证监局今年2月14日曾下达《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责令该公司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对相关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全面审计。但Z公司既未聘请具备资质的审计机构,也未向地方监管部门提交整改报告。
根据深交所相关的规定,Z公司如果无法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整改被实施停牌,若两个月内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公司股票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可能会被终止上市。由于Z公司没有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整改事项,其股票已于2025年3月17日起停牌。后续如果没有完成整改,且未按规定披露年报,其股票将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这显然又是市场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但却有可能变成现实。
不完成整改,不聘请审计机构,不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报,对于Z公司而言无异于“自杀”,也可解读为是Z公司另一种形式的“主动退市”。
早在2014年10月份,证监会出台《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并首次推出了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制度。有央企背景的国机重装也成为A股市场的“主动退市第一股”。步入2025年,玉龙股份、中航产融因经营环境、业绩下滑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也选择主动退市,目前正在推进过程中。尽管如此,十多年来,沪深股市选择主动退市的上市公司较为少见。
不过,沪深市场也要防止某些上市公司别有用心的“主动退市”现象。比如通过主动退市掩盖所存在的重大问题,或通过主动退市规避责任,逃避严惩等,这些其实并非都不可能出现。
基于此,对于像Z公司这样有可能因自身原因“主动退市”的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启动立案调查程序是非常有必要的。更重要的是,要通过调查,查清查实相关上市公司存在的所有问题,绝不能让其通过“主动退市”一“退”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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