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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诚信市场须严刑峻法护航

(2014-08-14 07:21:48)
标签:

股票

违规者

诚信

严刑峻法

中小板

    继前不久国务院发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之后,日前,资本市场各主要参与主体与证券期货监管系统的代表一起召开了座谈会。会上中国证监会表示,要大力推进资本市场诚信建设。

    根据监管部门的安排,其欲从制度建设、打击违规行为、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完善机制以及宣传教育等方面推进资本市场的诚信建设。总体而言,大方向不存在任何问题,而关键在于,监管部门的举措能够取得怎样的效果,是否真的能够打造一个“诚实守信”的资本市场来。

    市无信不立。这个简单的道理相信谁都懂,问题是,在利益面前,违规者会将所谓的诚信抛到九霄云外。而且,为了获取利益,违规者要么抱着侥幸心理,要么不惜铤而走险。事实上,因为不讲诚信,无论是市场还是相关个体都曾为之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如当年诸多券商因为违规,最终或被关闭,或被撤销,券商行业的发展亦受到阻滞,个中教训不能说不深刻。

    从监管部门声称对违法失信行为“零”容忍,到近年来不断曝光的严惩措施,体现了其从严治市的一面,但是这显然还远远不够。毕竟,相对于成熟市场来讲,国内市场违规成本还太低。即使是监管部门着重强调市场诚信的时候,与之“唱反调”的同样大有人在。像10年前中小板刚推出时,鉴于A股市场频现不诚信的现象,深交所欲将中小板打造为“诚信板”,然而,在中小板首批八家公司挂牌的第十一个交易日,江苏琼花就爆出了隐瞒国债交易的丑闻,引起市场一片哗然,也给了所谓的“诚信板”一记响亮的耳光。尽管爆出如此丑闻,江苏琼花仍然“滋润”地活在市场上。

    另一方面,即使是像光大证券“乌龙指”、万福生科案的中介机构等受到严惩,但在像操纵股价、内幕交易案件中,利益受损的投资者是无法实现维权的,也就意味着尽管监管部门作出了行政处罚,但在违规者应该承担的民事责任部分即赔偿相关投资者损失方面,我们还难有作为。那么,就算其它方面做得很到位,市场诚信也存在“缺失”的一面。

    打造一个诚信的资本市场,当然离不开严刑峻法护航,但更应该注重违规者受到严惩、利益受损者得到补偿以及市场回归正常秩序三者的和谐统一。因此,对于《证券法》的修订、《期货法》的制订等,违规成本低的“劣根性”不应再重现。如果我们有让违规者赔得倾家荡产的勇气与决心,诚信市场就有了法律法规上的“根基”。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早日推出集团诉讼制度。有了这一“尚方宝剑”,不仅对违规者会产生极大的威慑力,也会对广大中小投资者的维权起着极大的帮助作用。对于一个市场呼唤已久的制度,对于这样一个有利于打造诚信市场的制度,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拖而不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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