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月31日,上市公司2011年度业绩预告宣告结束。从结果看,可谓有喜有忧。如285家创业板公司中近七成报喜,尽管其中亦不乏业绩下滑的公司,但整体而言,增长成为“主旋律”。但是,沪深股市1527家业绩预报的公司中,却有多达456家的业绩差强人意。
在所有的业绩预报中,那些变脸幅度较大的无疑更吸引市场的“眼球”。像华锐风电预计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东吴证券、方正证券等亦是“名列前茅”。如东吴证券预计净利润下滑59.9%,方正证券则预计同比下降幅度更是高达50%-100%。另外,比亚迪预计全年净利润下降幅度为35%-65%。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持续督导期间,如果“公开发行证券并在主板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中国证监会可根据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3个月到12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相关人员的保荐代表人资格。因此,倘若年报披露的数据触及50%以上的红线,华锐风电、东吴证券、方正证券以及比亚迪等的保荐代表人均将遭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中国证监会对于保荐人以及保荐代表人的处罚,一直以来基本上都是“轻描淡写”,直至胜景山河的保荐代表人、平安证券投行人员林辉、周凌云因为“尽职调查工作不完善、不彻底”,未能履行勤勉尽责的职责,才被处以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极刑”,也在市场中形成巨大的震动。如果华锐风电等公司去年业绩下降触及50%的红线,笔者以为监管部门让保代“停业”3-12个月丝毫不能形成任何的威慑力。上市不到一年,业绩如此大幅“变脸”,理应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中国证监会有必要“撤销相关人员的保荐代表人资格”。这不仅是严惩不负责任保代的需要,也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需要。
而且,仅仅只处罚保代是远远不够的,保荐人同样应受到严惩。一个新股发行项目的完成,保代并非唯一的受益者,保荐人同样获利不菲。那么,如果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业绩大幅“变脸”,保荐人同样难辞其咎。既然保荐人亦是受益者,出了问题承担责任也理所当然。因此,监管部门应罚没相关保荐人的承销收入(充盈投资者保护基金),并处以6个月以上不受理其推荐相关项目的处罚。如此,无论是保荐人还是保代才会认真履行其职责。
A股市场之所以违规事件频出,制度建设不完善是一个方面。事实上,即使有了条条框框,执行不力,处罚不到位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我们常说的违规成本低,其实也包含着这方面的原因。
证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对于内幕交易的“零容忍”,实际上也是对其中违规行为的“零容忍”。其实,不仅是内幕交易,只要是触及监管红线,都应该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之。这其中,严管重罚是不可或缺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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