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26《京华时报》
中国资本市场的“门”实在多,企业发行新股、上市公司再融资需要达到一定的入“门”条件;股指期货、融资融券没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是无法跨进这扇“门”的;前不久,“专利门”事件曾经闹得沸沸扬扬;日前,证券分析师的“抄袭门”再次吸引了市场的眼球。
东兴证券、国元证券的相关证券分析师研究报告内容中涉嫌抄袭,或许是证券分析师“抄袭门”的一次迟到曝光。按照多位券商分析师的说法,抄袭其他证券分析师研究报告中的主要观点或者是部分抄袭、全文抄袭,早已是公开的秘密,某种意义上也是这个行业的“潜规则”。因此,在市场深感震惊的同时,券商分析师业内的反应反而较为平淡。
证券分析师作为一个特殊行业,由于特定的市场定位,其存在有必然性的一面。自1996年当时的君安证券开启行业公司研究以来的13年多时间里,券商研究行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截至去年底,106家证券公司中,就有88家设立了自己的研究机构,占比高达83%。如果再加上基金公司、投资咨询公司、保险机构、QFII等各自建立的研究部门,证券分析师显然已是一个不小的群体。
美国华尔街将各个行业的顶尖分析师称为“斧头”,如果能成为“斧头”,则意味着市场中的话语权与背后源源不断的利益。当年纳斯达克市场的“网络股泡沫”,某种程度上就是由相关的“斧头”策动的,由此可见证券分析师行业中“斧头”的影响力。
近几年来国内券商行业几乎每年都要评选行业十佳“最佳分析师”活动,与美国华尔街一样,如果能够被评为“最佳分析师”甚至是其中的第一名或第二名,相关研究人员的身价自然倍增。不仅薪酬会被大幅“拉升”,也将成为各家券商争相追捧的对象。而券商分析师为了能够获取好的排名,曾被曝出“不忙研究忙买票”的丑闻。
作为证券分析师,应该通过自身的实地调研,对上市公司公开资料的深入研究,以及对行业的前瞻性分析等推出自己的研究报告,并由此确立自己的市场地位。而无论是为了排名“买票”也好,还是上演“抄袭门”也好,无疑都凸显出某些证券分析师已经丧失了诚信原则。
“抄袭门”的出现,不仅导致某些证券分析师、相关个人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也违反了监管部门的规定。如《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分析师职业道德守则》规定,证券分析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恪守独立诚信、谨慎客观、勤勉尽职、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得断章取义,不得篡改有关信息资料”,要“充分尊重他人的研究成果”等。显然,“抄袭门”事件与之背道而驰。
“抄袭门”在暴露出证券分析师行业“潜规则”的同时,其实也应该引起监管部门的反思。一场考试确定行业资格的制度是否该改改了?那些明显缺乏职业操守与职业胜任能力的证券分析师是否该将其挡在“门”外呢?
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0-07/26/content_5715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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