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中的“铁公鸡”并不鲜见,也因之广遭诟病。某些上市公司竟然会连续十数年一毛不拔,更有甚者,上市公司可以几年时间不向投资者分红,而其高管的薪酬却连年上涨,实乃A股市场的一大“奇观”。
其实,不仅仅是上市公司中存在着“铁公鸡”,作为代人理财的基金,同样由于不分红而成为“铁公鸡”的亦不在少数。问题在于,如果出现投资失误或遭遇到大熊市行情,基金净值有可能下降甚至是低于面值,从而丧失了分红的条件。
前几年的大牛市行情,伴随着股指强劲上涨的,是基金净值的水涨船高。此时,通过现金分红的方式回报持有人乃应有之义。但事实证明,并非所有的基金都热衷于分红。如南方基金旗下的南方稳健成长2号成立三年来,从来没有回报过持有人。是该基金一直出现亏损吗?不是。其年报显示,2006年末其实现5.41亿元可供分配收益,而到了2007年末,该基金共实现可供分配收益则高达97.35亿元。
基金公司不分红的理由似乎很充分,主要是“为了给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然而,历经大熊市的洗礼,自去年6月份之后,该基金的净值一直低于面值。如同这两年的股指走势一样,其净值也坐了一回“过山车”。
事实上,不仅仅是南方稳健成长2号出现此种情形,另外也有数只基金亦上演了产生收益后不分红,继而净值跌破面值的现象。如果没有及时赎回,持有人的财富犹如打了“水漂”。
基金公司不分红或拖延分红的时机,并非没有原因。由于基金公司是按照所管理基金的规模提取管理费,基金规模越大,意味着提取的管理费越多。一旦实施分红之后,其所管理的资产缩水,相应地管理费收入也就减少了。因此,基金公司为了保证管理费收入,更愿意将老基金进行拆分,而不是向投资者实施分红。
就像股民投资股票是为了获取回报一样,基民申购基金同样是为了回报。基金公司不分红,无疑导致基民的投资变得毫无意义。而且,基金公司不分红,只顾自己提取管理费的行为,也不利于整个基金行业的长远发展。
毋庸置疑,现行的基金行业制度设计,存在向基金公司利益过度倾斜的现象。处于弱势的持有人,即使基金有红不分,也往往只能徒呼奈何,而“真理”则在基金公司一方。这不仅体现在基金合同上,也体现在基金公司掌握着是否分红的主动权上。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封闭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封闭式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相对而言,只要当年有收益,封闭式基金持有人一般都能获取回报。但是,持有开放式基金则没有那么幸运了。由于开放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次数和分配比例只是“约定”,基金公司在合同中的“回旋”余地较大。而且,尽管“基金收益分配应当采用现金方式”,但基金公司同样可以用各种理由来搪塞。否则,也不会有基金“铁公鸡”现象的发生了。
笔者以为,对于开放式基金的分红问题,不妨也实行像封闭式基金那样的硬性规定。即使是开放式基金欲进行拆分,也应该是在实施了一定比例的现金分红之后。如此,才能减少基金“铁公鸡”现象的产生,其持有人的回报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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