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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破发上市公司是否该回购股票?

(2008-07-30 0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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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中国行

证券

财经

新股破发

发行价格

中国

股票

    今年以来,新股破发曾经成为一道凄惨的“风景线”。

 

    3月26日,中国太保网下配售的3亿股股份因锁定期满上市流通,导致该股以28.50元的价格开盘,直接跌破了其每股30元的发行价格。自此,今年新股破发的大幕徐徐拉开。继中国太保之后,中海集运、中煤能源以及中国石油等均加入了破发的队伍中。特别是中石油的破发,更是在市场上掀起了激烈的讨论。

 

    股价破发,在A股市场上其实不是什么“新闻”。大熊市时的2004年下半年,中小板的某些新上市公司,挂牌第一天就遭遇破发的为数就不少,以至于当时许多投资者中签后不愿缴款而纷纷放弃,更有某些投资者主动放弃了市值配售的相关权利。股改后的大牛市行情启动,中国国航有幸成为新老划断后的“破发第一股”。同样是在挂牌当天,中国国航就跌破了发行价格,时任董事长竟然忿忿不平地表示“咱们走着瞧”。

 

    新股破发,与市场行情密切相关,当然也与其发行价格的高企不无关系。事实上,询价制实施之初,新股发行一般都不超过20倍的市盈率,这几乎成为一种惯例,而随着大牛市行情向纵深发展,新股发行市盈率亦是水涨船高,早就超越了20倍的界限,如上述四只股票的平均发行市盈率就超过了30倍。过高的发行市盈率,其实早为股价破发埋下了祸根。

 

    今年的市场可谓是“一面倒”,股指绵绵下跌,几乎没有什么抵抗力。尽管期间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财政部亦宣布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但大盘的颓势依然如故。一方面是大小非问题犹如股市上方的“堰塞湖”,一方面是整个市场信心的崩溃,市场的弱势由此可见一斑。

 

    如果说所有的股份交易都是一种“击鼓传花”的游戏的话,至少对那些未遭遇破发的股票而言,其中的参与者亦是有赔有赚。但对于破发的新股来说,其情形则大不一样。在中国太保、中石油等股票的破发之际,实际上已将所有的投资者都“一网打尽”了。投资者“投资”的结果,则是实实在在的亏损。

 

    股价破发的背后是发行价格的高企,发行价格高企的背后是上市公司以“狮子大开口”的心态从市场中大肆“圈钱”,这才是问题的根本原因。因此,有必要对股价出现破发的上市公司实施约束,否则,上市公司只顾自己“圈钱”,而丝毫不会顾忌到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而笔者则以为,是否能够形成相关的制度,如果新股上市后短期内股价出现破发现象,要求上市公司回购并注销一定比例的股份?

 

    强制回购并注销一定比例的股份,其益处不言而喻:一是可以抑制上市公司“圈钱”的冲动。上市公司基本上都希望以大规模、高价格的方式发行,这样一来其就能“圈”到更多的资金,如果强制回购,在发行规模上,在发行价格上,上市公司将不得不有所考虑。二是有利于新股发行价格更趋合理。高价发行高市盈率发行所带来的危害市场有目共睹,也常常遭到投资者的诟病。只有发行价格合理了,新股破发的现象才不会变成常态。像中石油H股发行价格只有1.27港元,而A股则是16.70元,两者相差10倍以上,如果中石油能够低价发行的话,显然不可能出现破发了。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不是什么新生事物。股改之初,中国证监会就曾公布《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鼓励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今年6月份,丽珠集团就宣布,公司拟动用不超过1.6亿港元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公告发布后,丽珠B股出现了强劲上扬,连续两个交易日封于涨停价位。

 

    后股改时代,丽珠集团的回购为市场树立了榜样。既然新股挂牌后不久就跌破了发行价格,上市公司又凭什么不能回购一定比例的股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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