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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模式”只具有个性意义

(2008-06-24 07: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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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中国行

证券

财经

三一重工

小非

三一集团

股票

    三一重工大非全部解禁真正拉开了A股市场全流通的大幕。

 

    客观地说,中国证监会当初股改时选择三一重工作为首批试点的四家上市公司之一无疑是正确的,并且三一重工有幸成为“股权分置改革第一股”,也是实现了真正意义上全流通的“全流通第一股”。更为可贵的是,三一重工在大非解禁后,自愿锁定两年的做法,具有不同寻常的示范作用。

 

    三一重工“送股(10送3.5)+派现(10派8)”的股改方案于2005年6月10日获得股东大会通过,6月17日对价支付的股票上市流通。三年后的2008年6月17日,三一重工所有股份都可以上市流通了。但是,在目前诸多大小非纷纷夺路而逃的时候,三一重工选择的却是自愿锁定。

 

    6月17日,三一重工的相关人员就表示自愿锁定股份,18日上市公司发布了相关公告。其两项追加承诺的内容为:一是承诺于2008年6月17日解禁上市流通的518,126,188股三一重工股份,自2008年6月19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两年;二是自2008年6月17日起两年之内,若三一重工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2008年6月16日收盘价的两倍(即55.76元/股),三一集团承诺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所持有的三一重工股份。

 

    三一重工毕竟与众不同,别人在大举套现,它却将可能流通的股份锁定起来,并且还提高了减持的价格。与某些小非践踏《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与违规减持相比,确实有天壤之别。

 

    三一重工的自信,来源于上市公司本身的质地,来源于其对所在行业的信心,来源于三一集团的强力支持,更来源于其对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信心。如果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减持会受到国资委等相关部门的诸多限制的话,作为民营企业的三一重工本可以减持所持股份,其自愿锁定则明显是在自紧“紧箍咒”。

 

    三一重工自紧“紧箍咒”的“三一模式”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一来减轻了二级市场资金面上的压力,二来至少可以缓解其投资者的紧张情绪,三来在市场上树起了可以效仿的标杆,四来上市公司负责任的态度提升了其无形资产的“含金量”。可以说,“三一模式”中,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才是最大的“利益”获得者。

 

    从解禁后大小非的抛售冲动看,大非作为产业投资者人一般抛售较少,倒是作为财务投资人的“小非”以股权投资盈利为目的,基本上不打算长期持有,是减持的主要力量。但是,大非抛售后退居“二线”的却也不乏其例,至于小非的抛售则更多了。深交所的一份报告显示,深市主板的大小非减持呈现出三个特点:业绩越好的公司减持越少,股价大涨和大跌的公司减持较少,小非减持的比例明显超过大非。超过60%公司的小非减持的数量达到解限比例的50%以上,有39家公司的小非将解除限售的股份全部售出。由此可见,见好就收成为诸多小非的“敛财”手段。

 

    三一集团作为三一重工的绝对控股股东,其持股比例超过60%,即使减持其中10%的股份,仍然不会动摇其控股地位。而且,大股东可以有足够多的理由实施套现,但它没有。而某些大非股东仅仅只处于相对控股地位,减持的却不在少数。

 

    “三一模式”却不可能被大规模的复制。首先是目前上市公司的质量参差不齐,像三一重工这样的优秀企业可谓少之又少;其次,大小非持股成本极低,有的甚至是零成本,面对着高额收益的诱惑与市场的剧烈震荡,落袋为安不失为一种明智的做法;其三,在监管层对于大小非的抛售政策日紧的背景下,为了防范政策面上的变化也会促使某些大小非早日搜集手中的股份,况且,某些行业的上市公司本身没有太大的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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