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要跟当事人讲的三句话
(2023-12-16 13: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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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要跟当事人讲的三句话
众所周知,律师接案前会跟当事人签合同、诉讼风险告知书等文件以告知风险。
但我发现签什么东西都没有下面三句话好使。
一、律师不包赢;
二、自己说过的话和签的字别反悔;
三、律师只处理案件的法律问题。
法律人们所认为的常识,在某些当事人的眼里是根本不存在的,特别是某些第一次打官司的当事人或者是偏执型的当事人。
因此这三句话比那些文绉绉的法言法语更通俗易懂,能产生更好的效果。
第一句律师不包赢,意思就是诉讼有风险,诉讼结果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明文规定律师不能承诺结果。
第二句的意思就是要诚信诉讼,有些当事人自己当庭说的话,庭后不认,或是确认过的事实过后反悔,总能让律师无路可走。
第三句的意思就是律师的工作只是处理这个案件的法律问题,至于案件所衍生的其他问题,如恩怨情仇、心理辅导等等请别找律师,律师也解决不了,而且律师也不是24小时待命的机器人。特别是某些认为付了律师费就可以随意使唤律师的当事人,他们忘了相互尊重是做人的基础,没有基础就没有合作。
以上拙见仅供参考。
资料来源:万城Lawyer
本文作者:王万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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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光友律师,1995年转行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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