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中政府是否干涉可以采取放任不管的政策?如果不是,政府必须承担的职能又体现在什么地方?这些问题长期以来争论不休,却始终没有的到确定的答案。在笔者看来,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维持市场秩序。一个市场如果能够政常运转,离不开合理的规则,在交易当事人不按规矩行事而发生纠纷时,要有人作出裁决,那么,制定规则、作出裁决,就是政府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由于投机性需求的存在,市场价格有时会发生剧烈波动,这种波动会给生产者传递虚假的供求信息,导致资源错配,对于过于剧烈的价格波动,政府有必要出手干预。
二、引导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的根本原因,是产业结构的转型和升级带来的资源重新配置,靠市场自发调节,转型的成本和时间都过大。尤其是在大的经济转型期,正确的产业政策的引导,大规模的产业和职工转型培训,可以平滑转型和升级的过程,避免经济活动的巨大波动。
三、提供公共服务。包括基础设施的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以及转移支付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只有搞清楚政府职能的边界和市场行为的边界,才能说明两者如何互补,如何恰如其分的发挥各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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