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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娱乐新闻,知道凭《猪之歌》《香飘飘》出名的歌手香香在某地演出时被矿泉水瓶砸中,伤成轻微脑震荡。我纳闷香香并非中国男足,何至于受到如此对待?新闻又说,其实观众并非有意砸香香,而是要砸上台跟香香拥抱的观众。投掷矿泉水瓶的潜台词是“你给我滚下去”,结果无辜的香香被“流弹”所伤,成为观众疯狂的牺牲品,反而不得不提前下去了。
观众花钱买票进场有资格兴奋甚至HIGH,这是毫无疑义的,但如果HIGH到伤了人就出格了。遇上些光头型粗犷男歌手,砸在头上也就“硬碰硬”,能“顶你个肺”,可能不妨事,遇上身娇肉嫩的女孩子,那就实在太不怜香惜玉了,砸成脑震荡甚至更坏后果都有可能。如果因为唱个歌就进了医院,那女歌手就太冤大头了;如果听歌就成了“凶手”,那肇事观众也会感叹自己倒了八辈子霉。
听说这还不是最难堪局面。我朋友钟雄兵说他旗下另一女歌手爱戴有次出外演出差点被人袭胸,幸亏她经理人眼疾手快,挡在爱戴前面,结果上半身敏感部位被狠狠抓了两下,痛了一周。“龙凤抓奶爪”实在骇人,所幸没有抓到,否则会给女艺人留下终生阴影。
此前张柏芝在重庆,那英在泸州,陈慧琳在上海都有被“吃豆腐”的经历,以至于奶茶刘若英去外地演出都带着女保镖,虽然因此被指责“耍大牌”,但总比平白无故被占便宜好。
香香事件折射的其实是“女艺人演出安全”出现了新状况,以前是最怕“性骚扰”,现在加上了矿泉水瓶骚扰,以前可能只需双手护胸,现在不得不双手抱头,手又不够多。受害升级,人身危险加大,让人不由得不担心,有朝一日,“刘嘉玲裸照事件”这种强抢、强拍恶性事件会否在内地上演。
艺人既强势也弱势,在外演出的漂亮女艺人更是弱势中的弱势。在某种特定情形下,她们比观众更无安全感。在99%演出场所没有人民大会堂这样的安检设施情形下,我觉得,无论室内还是露天演出,都必须加强保安力量,严格检查,严格执法,锐器与硬物肯定是不能带的。此外,对演出场所因安全问题出事必须课以“重罚”,比如罚款五十万,吊销执照三年等等。只有严格,才能让演出组织者意识到安全问题重要性。
以前的演出商可能较顾虑观众安不安全,会不会人踩人,艺人的安全相对考虑较少。希望这次香香的脑震荡让他们的脑袋也“震荡”一下,开始更多顾及一下艺人安危。——虽然给了出场费,但她们也是人,她们的生命与尊严并不比观众分量轻。
谭飞/文(题图照片上为张柏芝被骚扰,下为香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