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官员妻子被打案看社会公平
标签:
老荣时评湖北厅官警察信访反腐杂谈 |
分类: 想说就说 |
从官员妻子被打案看社会公平
6月23日,湖北政法委一位副厅级官员的妻子在省委大院门口遭6名便衣警察暴打,过程超过16分钟,随后又被带到省信访中心公安室羁押了1个多小时,才被解救送入医院。此事已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成为眼下全国关注的一个焦点。引起网民普遍关注和群情激奋的,不止是领导干部家属被打这一情节,还有事件背后已显露或正在继续隐瞒的真相,以及这些真相掩盖下的种种暧昧性的意味。
据媒体报道,6名打人者都是公安局的便衣警察,其编制属于武昌公安分局水果湖派出所,是公安部门设在省委大院的“信访专班”人员。事发后,各级有关领导的态度还算重视。受伤害人陈翠莲躺在医院里告诉记者:“光我知道,省政法委有15个领导看过(她被打的场面)这个录像,武汉市公安局的一把手也看过。”当天下午,武昌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武昌区公安分局政委、水果湖派出所所长等一行看望陈翠莲,分局政委连声道歉:“误会,纯属误会,没想到打了这个大领导的夫人!”
怪不得网友纷纷质疑,看过报道,我也觉得这里面有几个事关重大,涉及公民权利、社会公平公正、国家公权力行使和监督等方面的问题,需要全社会认真反思并理理清楚。
其一,湖北省政法委一位知情人士透露,6名打人者是公安部门设在省委大院的“信访专班”人员,任务是维护治安秩序,如一旦发生冲击省委大门,有打砸烧等突发事件,则由他们来维持治安。我们回头看看事件本身,一位年龄58岁,体重只有80多斤的孱弱老妇,站在省委大院门口哨兵身旁掏出自己的手机打电话找人,无论是从哪个角度,怎么能跟“冲击省委大门”和“打砸烧等突发事件”扯上联系,值得6名身高1.80米以上的粗壮汉子大打出手?问题可怕就可怕在,这6名警察可能认为他们是在“执行公务”,而且他们的领导也是这么认为的。若不然,依律就该对他们以“故意伤害”论罪,而不是只给其中3人分别以“记大过,并调离公安机关”和“记过”等行政处分了。信访是我们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保持联系的重要渠道,通过这条渠道向党和政府反映情况或申诉事项,是我国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之一。动用专政机器以暴力手段对付上访群众(笔者郑重声明:不包括那些“冲击省委大门”和制造“打砸烧等突发事件”的暴徒),往最轻处说,至少是公权力的滥用。而事实证明,国家公权力一旦被滥用,公民权利就会被践踏。我这里说的意思是,即便陈翠莲真是到省委上访的群众,也不该遭打。但十分遗憾,类似的事件在最近几年屡屡发生。
其二,从那位分局政委向被伤害人陈翠莲道歉的语气中,我们听出了这样的话外音:打人没错,错在打错了人;“大领导的夫人”不该打,如果是打了一般上访群众则活该。这使我想起了《礼记》中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但那种制度实行于数千年前的中国封建社会初期,是以当时贵族统治的宗法社会为基础的。而且,如果不是我们误解或有意歪曲,其原意是对大夫以上的贵族阶级和下层人民要分别用不同的规范来约束,而不是贵族成员犯了错误或罪行也不受惩罚,普通百姓则人人该死。现代公民社会的重要特征是人人平等,即每个公民都平等地享受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没有谁的权利可凌驾于别人之上,也没有谁可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相应的义务。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从这几款分析,那位政委作为对宪法不该无知的政法机关领导干部,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完全置宪法于不顾,以非常低级的粗俗语言蔑视或者诋毁了宪法。首先,在他看来,“大领导的夫人”和普通老百姓之间是没有平等关系的,打了“大领导的夫人”是属于误会,那么警察打老百姓就属于正常。这种思想不仅与我国宪法的原则根本对立,而且即便是在封建社会,也是与儒家(甚至是法家)传统格格不入的。其次,警察对上访群众动粗,显然违背了宪法关于“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的原则。以国家的名义用专政机器侵害人权而被视为正常,我们的人权还如何能够得到保障?再是,如果警察可以法外滥权,可随意打人而不受到法律的追究,那么,他们就成了一个享有特权的特殊群体,违背了宪法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一位公安分局政委说这样的话,实在令人心寒。难怪现场有人质问:“领导的夫人不可以打,难道老百姓就可以打了?”真是问到点子上了!
其三,事件发生后,当地某些部门和领导试图掩盖真相,将大事化小,不仅封存了当时的监控录像,而且,据陈家人表示,“他们不断来找我们说情,要求法外开恩,从轻处理,甚至不处理。还说如果把他们处分了,就会影响整个单位的荣誉。”究竟是一个单位的荣誉重要,还是维护宪法的尊严和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重要?作为建设法制国家的一线机关和工作人员,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该不用别人来教会他们。我真不知对他们说什么才好!
对于这个事件本身,我想可能有些背后的隐情,既不像媒体公开报道的那么简单,也不像有的网友猜测的那么扑朔迷离。我希望这件事尽快过去,能有一个妥善的结果。我所关注的是,这个案件折射出的带有普遍意义的问题,以及所引发的反思,不要半途而废。政府和社会各界各方面的人士,都该从中想到并且得到些什么。
说明:本文描述的案件情节,均依据媒体公开报道,无任何杜撰,作者只对个人观点负责。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