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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感悟 |
我可真走了,雅典的女郎。
怀念我吧,在孤寂的时光。
我身向伊斯坦布尔飞奔,
雅典却拘留了我的心魂。
我能够不爱你吗?不能!
这是拜伦的作品《雅典的女郎》,在成都新华书店看到拜伦诗集,我就知道这个孤独高傲而又悲伤的男人一定有我想要的东西。某种程度上我们有点同病相怜,而且我们都喜欢雪莱。但我们之间的差距也是十分相当而且极其的明显,拜伦能为想念雪莱而写出《唐璜》,我不能。
看到隔壁柜上海子的诗集,还是忍不住的拿起了,尽管熟悉的就像我的胡渣,但还是忍不住去感受隐隐的刺痛,很自然的翻到《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看了两行却又赶紧合上扔回架上。现在这种心境,看这样的诗,会疯掉的。
最后,只选了三本书,《拜伦诗集》《柏拉图文艺对话集》和《挪威森林》,第二本中苏格拉底那类似于喜剧科幻片中男主角说话的语气让我迷恋,《挪威森林》只是因为包装实在精美,而且也足以打发飞机上的时间。毕竟,飞机上看前两本是不合适的。
还是回到春熙路。这是第二次到春熙路。第一次是在夜幕降临时,我把大部分的时间耗费在王府百货天桥下一个流浪吉他手身上,他只是坐在那里弹着一把木琴,帽子遮住了他的眼睛,音乐却唱出了他的灵魂。
我看着天桥下穿梭的车流,与霓虹灯、红绿灯一起模糊出斑斓的色彩,耳边就传来了他的《一块红布》。我一直认为,《一块红布》里的萨克斯风,是最适合看着霓虹灯与红绿灯听的,于是我也就看到了他。
我站在天桥上往下看他,也看来来去去的美女,却发现美女没有一个看他,这就对了,因为他本就不是唱歌美女听的,也许他只是唱给他心中的“你”听的。
哦,我多想背着吉他,浪迹天涯,去唱歌给你听啊。
这一次到春熙路则是在雨后,湿湿的地面倒映出女孩的吊带衫,让人倍儿倍儿的凉爽。春熙路上我最喜欢的是哈根达斯的玻璃房子,和其他地方的哈根达斯都有明显的不同。不过雨后的玻璃房子没有夜幕中的好看,而我也只是喜欢这个房子而已。
我在春熙路街头点燃了一根“骄子”,然后抬头就看见了月亮。
我在春熙路飞奔,月儿却留住了我的心魂。
我从春熙路直接打车到了锦里,成都的景点我只去过武侯祠和杜甫草堂,所以我知道武候祠隔壁的锦里,有好吃的张飞牛肉,各位,你们就等着星期一吃吧。成都的辣酱居然也多是老干妈,也不知道你们喜欢吃什么口味,就都带了点儿,有点重,所谓礼重情意更重。
肥肠粉据说很好吃,但我这个人对肠有天生的抵触,结果只是吃了一碗牛肉面,最终还是就着雪碧才咽下去了。
和足球队员一样,我穿了双拖鞋,半天逛的脚实在累,晚饭也就懒得再出去吃,就在酒店餐厅吃自助餐,所有的菜都没有那碗牛肉面辣。不过有两个菜还是值得提一下。一个是鱼香肉丝,用的不是我们这边的笋,而是莴苣,另有一番味道。还有一个貌似不辣,白色的牛百叶上面不知道是什么淡绿色的东西,一吃才发现原来是芥末,那叫一个辛辣,不过吃了还想吃。
又下雨了,马上再次杀奔春熙路,我喜欢在下雨的夜晚,站在天桥上看霓虹灯,灯影被无限放大增多。一个人看,让人体会到百年孤独。两个人看,孤独也就不再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