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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的真理是人类的良知

(2006-09-27 11:18:58)
分类: △历史演绎△文化评弹△
艺术的真理是人类的良知
 

    昨天,在大旗博客首页上看到杨献平先生标明“独家”的文章《网络恶搞与中国当代诗歌》(同时也发在新浪博客首页),总体上是为女诗人赵丽华辩护,也谈到他对当代诗歌现象的理解,但我对该文的两个说法有不同看法。

   一个是,杨先生说“赵丽华首先是一个女人,其次才是一个诗人,那么多男人女人,怎么忍心如此辱骂和攻击一个女人呢?”

   我在他大旗博客该文下面写下这样的留言:

  “我不同意诗人分男人和女人,这很荒唐。难道是女人,我们就可以谅解她对诗歌的亵渎吗?难道是男人,我们就可以对他更严厉一些吗?难怪这年头人们说,女人很好作诗人,编辑们和诗坛前辈们(原谅我的不恭)看见脸蛋漂亮一点的女人,很轻易地就可以培养她为新兴诗人(哈,就像培养感情那般,这样的事例,丑陋的诗歌界还少吗?)

   “问题是,诗歌到底是什么?如果还承认它是精神境界的极至,还承认它是文学的灵魂,我们就不应该昧着艺术的良心来为诗歌的堕落找牵强附会的托词。”

   后面我还引用了诗人龙羽生一篇文章中的一段话:

   “一、赵丽华被列举的几首诗歌,是肯定它,还是否定它。结论自然是否定的,就不必吞吞吐吐。什么以前也写过几首好诗呀,什么认真解读也有意味呀。否定,应该斩钉截铁地否定。

   “二、对于赵丽华来说,她有权利写自己愿意写的东东,网友或读者有权利吐弃这些非诗歌、伪诗歌、垃圾字句。

   “三、诗人在其各个创作阶段,什么样的实验都存在的,对诗坛、对传统、甚至对自己的创作进行否定,也是属于正常现象;不正常的是,缺少自我觉悟与判断能力,还死皮赖脸地说什么这样的实验是有价值的,对中国诗歌是有贡献的,对新诗走进大众是一个契机云云,那就可笑了。”

   千万不要给诗歌分性别。请杨先生想一想,为什么有那么多男人和女人会如此“辱骂和攻击一个女人”呢?依照杨先生之意,设若赵丽华是个男诗人,我大可不必理睬了。

   我要说的是,女诗人更不能凌驾于诗歌艺术之上。文艺之神缪斯也是女性,女诗人就更有责任保护她的圣洁与崇高。

   诗歌不分性别,只分雅俗、优劣、高低、美丑。一个男人,写了伪诗歌、非诗歌、垃圾字句,他遭到攻击,活该。一个女人,写了伪诗歌、非诗歌、垃圾字句,她遭到攻击,也是活该。谁亵渎缪斯,谁就会遭到报应,这一点,不因性别而产生不同结果。再者,网友们并非是在辱骂,而是一种调侃,一种史无前列地写诗狂潮,这其实正是赵丽华所带来的效应。她应该感到骄傲,这么多人运用她的文体,何其荣耀啊!

   由此再续“那么多男人女人”的问题,这是我要说的第二个看法。

   按杨先生的说法,那么多男人女人群起而攻之,属于“网络恶搞”。

   我不赞成“恶搞”这个字眼。从胡戈幽默了陈凯歌一把开始,就有了许多被称为“恶搞”的网络事件发生。这个事情我很清楚,因为我算是最早对陈凯歌《无极》发难的,我写了那篇《向伪文化大声说不——从英雄到无极》在前,胡戈“恶搞”在之后,许多观点明显取之于我那篇文章的内容。那篇文章流传之广,令我自己都很惊讶。要说“恶搞”,那么我算是鼻祖了。

   果然,昨天我发现新浪论坛一个关于“赵丽华是诗坛的芙蓉还是先锋”的专题板块,将其争论分为四个部分,一是支持,二是反对,三是深度思考,四是恶搞。我很荣幸地被列为恶搞之首。见http://bbs.sina.com.cn/zt/w/zhaolihua/index.shtml

  要说胡戈事件,我是最先发难。就算恶搞,我也不会推卸其责。可是这次赵丽华事件的发端,以及高潮,都是在九月二十日之前,而我那篇《北岛一字诗胜过赵丽华一生长短句》最早却是在本月二十三日发出。新浪把我那篇文章列为“网络恶搞之首”,恐怕也算是一种真正的“恶搞”吧?他们看不懂文章中反思的内容?看不懂真理的拷问和艺术良知的追问?而那里罗列的几篇支持或深度思考帖子恰恰是老调重弹和卖弄风雅。

   对艺术的糟践,我们决不能中庸,决不能宽容!否则,中国文化始终在丑陋的边缘徘徊。

   网民不是可以任意被糊弄的,当他们觉得自己的精神世界原来是如此的下作,如此的伪劣,他们发难,他们发泄,他们发表意见,他们发出嘘声,我认为都是正常的。过去,只有平面媒体,普通老百姓没有话语权,他们无奈,现在,他们可以借网络平台表达他们自己的真实意见,这倒让不少以前安稳在平面媒体的某些诗人们,某些诗评家们的脸上挂不住了。他们说,这是网络恶搞。

   我在此提出建设性意见,我将“恶搞”称为“反弹”——或曰“网络反弹”。

   大众的情绪被逼到了极点,自然会有反弹,不存在恶搞的问题。当大众忽然间认为自己原来可以做一回诗人,过一把诗歌瘾的时候,他(她)们那最纯粹的人性便弹跳出来,“呵呵,原来诗歌这么简单,原来艺术这么简单”。不过隐匿在这个现象后面的是深深的悲哀,那无法用千言万语表达的对诗歌的潜台词却只有一个字:呸!

  诗人除了向读者道歉,别无它法,那种自我辩解总是徒劳的,历史不会记住那种糊弄读者的诗歌,但会记住忽悠读者的反驳。诗人还必须为编造自己是第二届鲁迅文学奖的诗歌评委负道义上的责任,除了承认自己的虚伪,还必须郑重承诺,做诗应老实,做人更应该老实。

   西班牙诗人马查多说“诗歌是忧郁的载体”,果然不错,但是我们这个传统诗歌大国的当代诗歌,人们是看不到忧郁的,当然就遑论悲伤。一个在形式上玩花样的诗人,其苍白的内容和没有灵魂的文字排列,不能打动人心世界(还轮不到人性世界),不能与读者产生共鸣,不管你有千条理由万种托词,它除了作者自己看得懂和朋友互相捧以外,没有任何价值!

   去年四月,我在美国曾拜会北岛先生,聊到他的《失败之书》,他告诉我那首一字诗“网”的来历,他本来是随手在一张书签上写了一句感慨,没想到好事者竟觉得是首经典的好诗,就放进了《北岛诗选》,于是,世界上最短的诗歌诞生了。我为什么拿这首诗来与赵丽华的诗相比较呢?原因在于,网虽短,它是诗,赵丽华的句子虽有长有短,但不是诗。它的出发点是,能否从句子中认知我们当时所处的社会背景和人文关怀?答案不言自明。

   诗歌不必非得文以载道,但不能没有人文精神。

   北岛还说过:中国诗歌缺少的是苦难的认知和升华。

   是的,当我们众多的诗评家和众多的大众读者呈现两个一边倒的情景时,我们是否曾经想过人类的良心和艺术的良心?

   有人信口开河胡搅舌根说赵丽华的诗是一种探索,是一种开拓,好吧,那我们来看看鲁迅,他的《秋夜》开篇既写:在我家的后院,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

   如果把它这样排列:

 

   在我家的后院

   可以看见

   墙外有两株树

   一株是枣树

   还有一株也是枣树

 

   倘若我们承认这就是诗,那么鲁迅早在八十多年前就开拓了,赵丽华那些句子还算是开拓吗?倘若我们不承认鲁迅的句子是诗,那么赵丽华的句子就更不会是。

   艺术的真理就是逻辑的力量!

   逻辑的力量就是道理!

   道理——就这么简单!                   

 

                                                    ——易道禅 2006年9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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