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相信黄河大桥超期16年收费是合法行为?
光明网2012年10月8日消息:
黄河公路大桥是否存在超期收费行为?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发改委副主任王红表示,郑州黄河公路大桥自1986年10月1日建成通车,至2000年8月属收费还贷性公路;2000年8月至今,经批准转为经营性收费公路,属于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资产。
王红解释称,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在2000年8月以后,经批准转为经营性收费公路大桥,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收费年限截止到2020年,也意味着收费是经过认可的合法行为,因此一直没有取消。
这就意味着官方认为河南大桥超期16年收费属合法行为,是合理的.
笔者相信,政府官员出来答辩说是合理的,他一定不是他的个人行为,应该是代表地方政府的一个态度.
这个态度就是超期收费16年是合法行为.
笔者看过黄河大桥收费情况的很多讯息,不知道超期16年收费的合法性在哪?
一是早在2008年,国家审计署对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结果已经显示:总投资1.78亿元的郑州黄河公路大桥,1996年已经全部还清贷款,违规收费14.5亿元。也就是说,1996年以后无款可还的大桥收费站,已经失去了收费的正当性。
二是既是国家审计暑在对黄河大桥的审计结果中有定论,
1996年已经全部还清贷款,还违规收费14.5亿元。这违规收的14.5亿元的去向还没有一个交待.
三是据现在河南发改委的官员解释透露,黄河大桥早在2000年8月至今,经批准转为经营性收费公路,属于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资产。这就有意思了,经营性公司是批转的吗?经营性公司应该是要注册成立的,既然是经营性行为,那么,黄河大桥就有一个转让经营权的行为,受让是要付费的,也不知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付了多少受让费,从公开的资料显示是20年期限,受让费一定不会少.
四是虽然这个转让行为是发生在审计署审计之前, 但所谓拿别人的手软,吃别人的嘴软,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能不批准路桥公司收费吗?
五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从2012年10月8日零时起,郑州黄河大桥终止收取通行费。这意味着作为河南省第一条收费桥梁,郑州黄河公路大桥正式结束26年的收费历史,回归公益属性。现在河南当地政府要做的就是要理清以前黄河大桥收费的账目,给公众一个合理的解释。
2012年10月9日于六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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