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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试用-获取信任-窃取信息-离职-另一家公司应聘”,一个信息安全工作人员轻易攻克了一个又一个公司的系统,累计盗窃了50多亿条信息。怎么能这样?
1、大量拥有信息的公司的信息管理流程存在明显漏洞。轻易就可以到重要的信息安全部门工作,短时间内就可以解除到大量信息,信息被非法获取未能发现,整个信息安全流程必有多个薄弱环节,对视用户信息为核心竞争力的网站来说,这是不应该的。
2、看似50亿条,实际造成的损失不会太大。信息是有时效的,随时间推移会快速贬值,因此早期获得的信息大多已经不能用。最为关键的密码等信息,存贮也加密,很难获取。不少信息实际是公开、半公开信息,即使不被窃取也可能从其他渠道获取。
3、骗子并无实体团伙,只是基于互联网的“虚拟组织”,传统的执法模式是否也应互联网 。互联网相关的信息倒卖案件,犯罪嫌疑人可能遍布全球、互不认识,仅凭借互联网就实现了互通有无,快速买卖。参与者不少是带着目的一次性的,这很难说是一个团伙,同时,骗子诈骗都互联网 了,治理也应该能跟上。已经出卖信息多年了,甚至发展成为了一个赚钱模式,形成了“产业链”,发现并抓获时,已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4、处罚明显偏弱,且应追究信息被盗取机构的责任。盗窃信息,应从重判处,且应追加罚款,且该处罚的远不止盗取者。不仅针对信息盗窃者、信息买卖者,应加重处罚,对信息被盗取的公司,也应从管理流程和软件流程做一个全面的“审计”,获取信息是否合理,是否过度,信息保护制度是否完整,相关的工作人员聘用、培训和管理流程是否有明显漏洞。相关的工作人员是否有可能获取远超过工作所需的信息,拥有信息的公司是否有完整的信息使用日志并有日常的审查。
另:该信息被某些机构和个人解读为盗窃了京东的50亿条信息,实际可能并非如此,其出卖信息已多年,而加入京东才几个月。
新闻报道(摘)
近日,在公安部指挥下,以北京、安徽为主战场,14个相关省市公安机关统一行动,破获一起贩卖个人信息的大案,抓获犯罪嫌疑人96名,查获被窃取的公民信息50多亿条。
值得留意的是,在犯罪嫌疑人当中,2016年6月底入职京东、尚处于试用期的网络工程师郑某鹏其身份格外引起行业关注。据了解,郑某鹏系黑产团伙的重要成员,郑某鹏在加入京东之前曾在国内多家知名互联网公司工作,其长期与盗卖个人信息的犯罪团队合作,将从所供职公司盗取的个人信息数据进行交换,并通过各种方式在互联网上贩卖。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安徽、北京、辽宁、河南等14个省、直辖市公安机关同步开展集中收网行动,韩某,翁某,郑某鹏等主要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
蚌埠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杨庆透露,郑某鹏因为学历较高,则到国内一些知名网站进行应聘。“郑某技术水平较高,基本都会被录用。”郑某在工作一段时间获取信任后,利用工作之便窃取网站的核心数据。在信息窃取成功后,则离开该公司,继续到下一知名网站继续应聘、窃取信息。据中国警察网的报道,据郑某鹏供述,自己从2007年开始从事信息安全相关工作,目前手上有50多亿条公民信息。
专案组民警介介绍说,目前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从源头上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黑客通过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二是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出售自己掌握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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