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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如何防范冒充公检法机关电信诈骗?北京高院副院长三大建议

(2016-09-30 19:39:39)
标签:

杂谈

​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安凤德30日在最高法新闻通气会上建议 ,)

       首先,不要随意泄露个人身份信息,不要随意泄露个人银行卡账号和密码信息,更不要向所谓的“指定账户”汇款。如果对自己是否涉及相关案件不清楚或有疑虑,应当亲自前往司法机关核实。

  再者,建议全面公开司法机关的官方咨询电话,普及基本法律常识和法律程序。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介的作用,及时公布电信诈骗的形式和手段,鼓励群众保存有效证据,积极报案。

  “另外,建议银行和电信部门与司法机关建立日常良性沟通机制,加强政策监管和技术防范,配合司法机关采取专项行动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净化电信环境,保障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司法秩序。”安凤德说。

(以上改编自中新网)


微評:

1、​ 司法机关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官方咨询方式很有必要。不过,不应只是公开电话,而是应该包括网站、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工具,不仅依靠别的媒体,更要自己主动发声。

2、 亲自前往司法机关核实,这很难做到,因为被骗者不知道司法机关在哪里,该找谁核实。  

3、​不应该是建议运营商、银行如何,而是应该更积极发挥司法机关自己的作用,给予银行、电信运营商更多支持。骗子都假冒你们行骗了,你们应该更积极主动。甚至应该警告运营商,要求其主动切断某些诈骗流程,如假冒110或司法机关号码的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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