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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做法,虽然出击已略显滞后。记得2013年6月,工信部开始移动转售试点时,不少网友(甚至包括部分专家)都认为腾讯会成为第四大运营商。我说,不会。为什么腾讯不会进军移动转售,却会进军互联网电视呢?因为两个业务模式完全不同,腾讯视频要想站住脚,进军互联网电视、进军客厅(电视机)是必不可缺的,但如果腾讯进军移动转售,带不来有效受益不说,还可能与基础运营商“交恶”。不符合腾讯的利益原则。
互联网对基础运营商的语音、短信业务的替代不断加强, 其主要工具就是腾讯的即时交互工具(含QQ、微信),也就是说,不申请移动转售,实际腾讯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通信服务的功能。而如果申请并推广移动转售,投入大,毛利润率低,对其业务促进有限,反而可能使腾讯与三大基础运营商的关系恶化。此外,作为多样互联网服务的提供商,腾讯的用户广泛分布在三大基础运营商的网络上,腾讯大量的内容存储、信息传递,也需要三大基础运营商的支持。出于以上的原因,腾讯没必要申请移动转售。
(一个插曲:腾讯推出了微信电话本、QQ电话本等工具,在国内采用网络-网络,电话-电话双工方式提供服务,并不真正替代电信网,也曾被运营商抵制。而国内的“网络-电话”一直未获得许可。)
与移动转售不同,腾讯的企鹅电视,实际定位的就是将腾讯已有的视频通过已有渠道送到电视上。目前盒子政策已收紧,仅向广电企业发布了有限的几张互联网电视牌照商,企鹅电视就是尽可能利用各种通道,包括与牌照商合作,与机顶盒、电视厂商合作,打通关节,将腾讯的视频内容送到电视上。至于腾讯是以硬件、软件的形式出现,都没有关系。腾讯发布企鹅电视的目的,就是给自己的视频内容找通道。
这实际上是一种不得不采取的策略,看看腾讯视频的几大对手,优酷、乐视、爱奇艺、PPTV等都在寻求渠道落地,将视频显示终端从电脑、手机延伸到电视;小米、阿里巴巴也将业务延伸到了视频;而电视机厂商在布局智能电视的同时,积极试探内容的运营;电信运营商积极从管道商向内容运营延伸。如果腾讯不能在电视这个终端上抢占到一定的份额,很可能在未来的视频竞争中被动或落伍。正因如此,腾讯推出了互联网电视和智能机顶盒的整体软件解决方案“企鹅电视”。
(另一个插曲:这么多厂商都关注“互联网视频 电视显示”的组合,广电总局仅向广电企业发有限数量的牌照,形成牌照瓶颈的“寻租空间”,很难真正阻挡电脑、电话、电视三屏互动的推进。)
一个产品或服务的成功,不仅在其本身,更重要的是其如何处理与竞争对手、上下游伙伴之间的关系, 如何搭建一个各方可以形成“多赢”的稳定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