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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运营商推出3元4G卡,3元还赠送流量和来电显示,几乎是无门槛,可老用户不能转。
B运营商的一用户换4G套餐,营业员说其使用的号码是AABB的靓号,有最低消费(用户印象中以前没有)。
C运营商下调流量的标准资费。
微評:
A运营商降低4G门槛,这个做法不错,但无论哪个运营商,如果长期将新老用户区别对待,用户体验同样不会好,要知道目前我国移动用户的渗透率已很高,留住老用户,比发展新用户更重要(短时促销可以有差异)。
B运营商的靓号与最低消费绑定的政策,个人认为,在新号码获得时是可以的,用户获得号码时应签署一个合约,几年内月最低资费是多少,但之后,还对靓号有限制,则不应该。如果觉得某个号码特别“靓”,合约要求可更高些,如更高的月子弟消费,更长的合同期。
C运营商下调标准资费,受益的是那些未选择套餐的用户,这部分用户目前使用流量不高,但同样应该是技术进步的受益者。我近几年一直呼吁,监管部门通过上限管制政策,推动一些不合理的资费降下来。包括:长途6秒钟7分钱,漫游主叫6毛被叫4毛每分钟,流量费1KB1分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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