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信息技术,管好新工具,促进信息消费——从人肉搜索监管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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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现代金报》报道,高中女生琪琪从广东省陆丰市望洋河桥上跃下身亡,因怀疑她偷窃服装,店主将监控视频截图发至微博求人肉搜索。很快,她的个人隐私信息曝光,成为身边同学、朋友指指点点的对象。12月3日晚,在连续发出“第一次面对河水不那么惧怕”、“坐稳了”两条微博后,琪琪跳入河中结束了自己年仅18岁的生命。
一个花季少女,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令人惋惜,也激起了各界对人肉搜索的口诛笔伐。其实我国人肉搜索最活跃的时间至少是五年前,国际上会更早一些,回头看看,这五年,我们的相关法律法规,网站行为规范,有多少进步?再看看,现在各种评论人肉搜索的有多少是在不了解互联网传播基本特点,人肉搜索的流程就发表评论的?
这可能更让人悲伤,这五年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用户生成内容)崛起,从微博到微信到自媒体,从文字到音频、视频、图片,工具从台式机到笔记本电脑、手机、平板电脑,从精心撰写到随手拍,个人生成内容所占比例越来越大,而我们的监管部门并未能与时俱进。能够见到的只是少数部门开始利用这些新媒体工具,但大部分还停留在新工具传播旧内容的阶段。
个别机构,甚至本应熟练掌握传播规律的传统媒体,不仅不熟悉新媒体,而且由于利用过时的手法,应对新媒体舆情,在本应占理的情况下却把“舆论”推向了对手。例如最近热点之一的北京电视台与郭德纲之间的事,其实郭德纲做得很过,但北京电视台却一步步把自己做成了负面,新媒体时代的传播学确实是一个新话题,老套路很可能玩不转了。一个朋友说,他本来很反感郭德纲的嚼舌,不过看了中广协在大会上发公开信谴责,他觉得北京电视台“丢份”了。传统媒体的官方微博、官方网站进入新媒体,却未能保持原有权威、及时、可信、全面的优势,反倒成了谣言传播过程中重要的放大环节,我此前已经多次撰文分析。
与传统媒体类似,行业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在面对新媒体工具带来的新问题时,同样未能与时俱进。近期三大运营商治理垃圾短信采取一刀切的手段,将有用的商用短信端口(如WIFI密码短信、银行通知短信等)也关闭了,相信是受到了来自行业监管部门和媒体的压力,但这种极端的做法,影响了用户的使用,却并未能真正解决问题。
类似的还有包括电话诈骗、短信诈骗、即时通信诈骗、微博诈骗、微信诈骗、假冒网站诈骗、网购诈骗、二维码诈骗、恶意软件诈骗等等在内的电信诈骗,相信看了这个列表后,很多人都会觉得很奇怪。随着通信、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这些网络工具已普遍应用于各个领域,但至今,主管部门还是统一称之为电信诈骗,成立专门的互联网监管机构的部门也不多。我们经常看到有着深深的传统行业管理烙印的国家或省级互联网管理办法出台。
今年8月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发布,通信、互联网、软件等信息技术成为推动经济转型,社会进步的重要抓手。要想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减少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有关部门必须与时俱进,深入了解这些新技术带来的新变化,认识到新技术对传统模式的冲击和改进。否则的话,可能自己成为限制信息消费的障碍,或者由于管理没有跟上,而不能及时遏制,信息技术被不法分子恶意利用带来的负面影响,相信这是很多人不愿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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