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类人不能办深圳居住证”规定多处涉嫌侵权
(2010-04-17 0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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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从事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2.有参与或涉嫌从事邪教组织活动的人员;
3.信访事项已经终结、或签订有关停访息诉协议后仍然继续上访,或违反《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越级非正常上访的人员;
4.在逃刑事犯罪嫌疑人员;
5.因从事、参与杀人、伤害、爆炸、放火、绑架、强奸、抢劫、劫持等严重暴力犯罪,受过刑罚处罚的人员;
6.因从事、参与、包庇、协助恐怖活动,受过刑罚处罚的人员;
7.因从事、参与、包庇、协助贩毒活动,受过刑罚处罚或被刑事拘留过的人员。
这“7类人员”的身份认定由公安机关负责。对于改过自新者,可以给予办理居住证。 记者了解到,目前对于办证条件的限制已经比以前有所缩小了,对于一些有诈骗、侵占等相对轻微犯罪的人员,已经不做限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