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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做不做应用:找死OR等死的选择

(2009-11-06 10:26:55)
标签:

互联网

应用

通信

竞争情报

产业链

3g

it

洪波在博客发表了观点《东拉西扯:移动运营商终将沦为管道》,这很大程度反映了互联网圈子的声音,希望运营商继续只做管道商,互联网圈子由那么更有创新精神的人和公司去做。

昨天由于时间关系,我写了围脖“洪波让运营商只做管道商,运营商肯定不干,管道商没利润,对产业链不利,运营商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做什么、怎么做,都需要技巧。赞同洪波批手机网,阚凯力批物联网、智慧地球,造概念没任何价值。”,这里做进一步的分析。

1. 运营商现在面临的局面:只做管道商等死,跳出管道商盲目进应用找死。

3G时代,运营商只做管道商,将很难获得理想的投资回报,而不断进步的技术、快速增长的管道压力,将使运营商面临越来越困难的局面。但运营商盲目进入应用领域,“运营商开始做自己的手机操作系统,自己的App Store,自己的IM,自己的SNS,自己的手机钱包,自己的邮箱,自己的Twitter……”,运营商希望建立完全控制在自己之下的移动互联网,将所有盈利点都据为己有的想法,肯定失败。即使只是进入有限种类的应用,如果不能按照互联网的规则办事,将通信业的管理规则移植到移动互联网,“阻碍创新,排斥竞争”,“最终,移动互联网的活力和创造力将被扼杀”,运营商自身也不能从中获得收益,反而可能陷入一个又一个的泥潭。(括号中内容来自洪波的博客,我非常赞同其观点)

基于此,可以得出以下两点:

2. 运营商进入互联网,要按互联网的规则办事。

互联网和通信业是两套不同的规则,如果运营商坚持按管理管道的方法管理内容,管理互动,管理增值,除了在极少数的领域内,都很难成功。至少到现在,国内的运营商都还没有搞清楚互联网的规则,更不用说如何做到通信和互联网规则的融合创新,并从中获利了。

3. 运营商进入互联网,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

3G时代,运营商的管道扁平后,2G时代的许多“SP”(增值服务提供商)的生存空间都不在存在,运营商将直接和CP(内容提供商)之间的合作将越来越多。从渠道管理发展来看,这是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但并不是运营商什么都应该自己做,而是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选择地进入一些应用,而且不同应用选择不同的应用策略。那些应用自己做,那些应用与合作伙伴一起推动,那些应用则彻底放开,运营商应根据应用特点和自身发展、市场环境确定。毕竟3G时代不是一个运营商,而是多个运营商竞争,独家垄断的局面并不存在,而能够在竞争中胜出的那个运营商,肯定是不是固步自封的,而是最能发挥产业链合作伙伴的力量,一起做大的(3G标准竞争也反映类似的特点,参见《电信产业链竞争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

4. 移动商城模式是一个可以兼顾自身和产业链发展的不错选择。

我曾经写过《不建移动商城的运营商必死 》,运营商如果只甘于做管道商,将很难生存。运营商现在已经成了最大的音乐出版商,相信类似的业务点还有不少值得运营商投入的。3G商用后,3G网络带宽为运营商在推广互联网应用中发挥积极作用提供了机会,而日渐成熟的移动商城模式为运营商管理互联网应用提供了机会。

当然,移动商城模式中的一些细节(如分成、门槛等)以及运营商的相关服务,仍可能成为移动商城发展的障碍。

5. 同意洪波的观点,移动互联网找不出一个类似2G时代语音的杀手级应用来。

我的观点参见《3G的杀手应用原来是她 》。

6. 手机网只是一个概念炒作,造概念没任何价值。到《感谢阚凯力教授批我的3G应用“扁头长尾”》看看阚凯力的评论吧。

 

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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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发展或受限管辖权模糊 2009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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