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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务零成本假说不成立
——从业务零成本到合理的漫游费结构
付 亮
昨天CCTV记者采访我,每条短信“变动”成本很低,是不是暴利?
其实,短信与语音资费(不论本地、长途、漫游)、互联网上网资费都类似,每计费单位业务的“变动”成本很低,但这并不能说电信资费成本都可以大幅降低。因为电信业务的成本实际构成至少应该包括:网络折旧费、研发成本分摊、该业务的固定资产投资及每次使用的“变动”成本,这还未考虑公司的管理费用、营销费用和财务费用的分摊,因此不能因为“变动”成本低就是暴利。
合理的电信业务成本应该是多少,我没有计算过,相信也很难计算,不过可以肯定,目前的资费上限标准,如预付费本地0.6元/分钟,漫游0.8元/分钟,明显偏高,实际各地运营商提供的套餐价格大都远低于这个标准,甚至12593、10193这样的加拨服务也远低于该资费。但无论是套餐还是加拨号码,都不能保证每个消费者都能享受到资费优惠。尤其是12593这样的加拨服务,用户知道不知道、加拨不加拨,使用同样的服务时资费明显不同,这并不合理。更好的做法是,在简化套餐的同时逐渐降低各业务的资费上限。
近期的热点漫游费也类似,我在《移动通讯漫游资费构成及下降障碍》、《阚凯力:取消漫游费是误解》已经有比较全面的介绍。
漫游时实际发生的通话费用由“基本通话费+建立漫游费+漫游时产生的长途费”三部分组成。目前广大消费者要求取消的漫游费大多指的是信产部原有的上限标准:漫游通话费后付费0.6元/分钟,预付费0.8元/分钟,这实际包含了“基本通话费”和“建立漫游费”两部分,而成本很低的只是其中的“建立漫游费”部分(目前收费0.2元/分钟),“建立漫游费”应该取消或大幅度下降,但“基本通话费”虽然也有下降空间,但明显不能和“建立漫游费”相比,而“基本通话费”与本地通话费相同,上限是后付费0.4元/分钟,预付费0.6元/分钟。能否下降,已成为另一个话题,“基本通话费+建立漫游费”的上限低于“本地通话费”上限明显不合理。
在“基本通话费+建立漫游费+漫游时产生的长途费”中,不合理部分除“建立漫游费”外,实际上“漫游时产生的长途费”是造成漫游时高资费的更重要原因,除了“漫游时主叫当地电话”及同城特例等少数情况外,漫游时大都产生0.07元/6秒长途费。尤其是作为被叫,由于不能象主叫时一样采用IP电话降低此长途费,因此如果不考虑国际业务,漫游时被叫话费实际是用户资费最高的。被动的被叫高于主动的主叫,明显不合理。
在《专家详解欧盟漫游费改革经验 依法管制有先例》,欧洲国家之间的漫游费提到的几个资费体系中,都是主叫高于被叫。例如:2007年6月,欧盟27个国家通过的关于移动用户在国外使用移动电话时漫游资费上限的法令中规定,国外漫游资费上限第一年呼出为每分钟66欧分,呼入为32欧分。第二年将资费降低到每分钟62欧分和30欧分,第三年降低到每分钟58欧分和24欧分。再例如,文中提到的“一些运营商的漫游费收取方式”为,“每分钟打出0.50欧元,接听0.25欧元”。都是漫游时被叫资费明显低于主叫。
在《合理的漫游费结构分析》,我根据各地资费总结出合理的资费结构是:
后付费用户漫游时主叫(全部费用,含基本话费、漫游接入费、长途费)0.39元/分钟;
预付费用户漫游时主叫(全部费用,含基本话费、漫游接入费、长途费)0.49元/分钟;
所有用户漫游时被叫(全部费用,含基本话费、漫游接入费、长途费)0.3元/分钟。
这应该是一个比较理想的资费结果。根据 国泰君安《1月9日晨报》的分析,“不考虑漫游资费下降后对MOU 值的提升,不考虑同步成本下降”,“如果漫游资费下调到0.32 元/分钟,对中移动的收入、净利润的影响分别是-1.7%、-5.2%;对中联通的收入、净利润的影响分别是-1.4%、-14.5%。如果漫游资费下调到0.4 元/分钟,对中移动的收入、净利润几无影响,对中联通的收入、净利润的影响分别是-0.45%、-4.8%。”可见该资费对运营商收入和利润影响都不大,这也反过来证明不能根据“每计费单位业务的‘变动’成本”确定业务的实际成本。
不过应该看到由于种种原因,要想让运营商一步下降到以上的资费,还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下降应该是渐进的,漫游费上限也可以考虑按照欧盟的那样分为几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