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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印发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公布各企业上缴红利的比例(http://www.sasac.gov.cn/gzjg/tjpj/cwzd/200712170160.htm):
移动、电信、网通、铁通、卫通五大运营商属于第一类,上缴10%;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属于第二类,上缴5%;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大唐电信集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暂免三年上缴。
奇怪的是其中没有中国唯一一个电信全业务运营商中国联通。
总共152家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名单中也只有15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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