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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弹腾讯诉珊瑚虫侵权

(2007-12-19 15:01:38)
标签:

IT/科技

竞争情报

互联网

版权

qq

 

今天,珊瑚虫QQ的网站内容变成了“19号上午9点半,南山法院”。看来其侵犯腾讯QQ著作权的案件开庭了。我不常用QQ,因此也没用过珊瑚虫QQ,不过由于其是互联网众多诉讼案之一,甚至可能是上升到刑事诉讼的有限几个案例,而珊瑚虫QQ软件作者陈寿福是北京理工大学的小校友,因此给与了其一定的关注。

这里简单说一下我的看法:

1、软件逆向工程并不侵犯著作权,通过逆向工程研究竞争对手软件,并避开其专利,开发出具有类似功能的产品,是典型的软件“克隆”行为,包括微软、华为、用友、腾讯,这样的公司也都在这么做。

2、在不改变软件基本工程的基础上,通过外挂增强性能,本身很难被判定违法(例如MSNSHELL)。如果仅将原软件中的部分功能屏蔽,虽然可能减少原软件开发方的收入,但可能增强软件的用户友好程度,目前这样的官司也很难打,大多最终是走向合作。

3、如果用自己的收入模式(如嵌入式广告)替换掉软件开发方的盈利来源,将收入转变为自己的,其行为构成了明显的侵权行为。即使是被第三方利用获得收入,其也很难逃脱罪责。

由于没有深入了解该案情,因此也不能对案件审理做什么分析,等待法院的最终裁决吧。

 

此次诉讼案可能对广大软件开发者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普及课,希望大家能通过此案件,学到一些东西,既要声张自己的权益,也不能侵犯其他人或公司的权益,今后能不违法法律,而是很好地利用法律。

同时,希望网络界的公司,以及那些希望创业的公司,尽早注意“免费的午餐”其实成本并不低,众多内容提供者已经开始为保护自己的专利、版权等在积极行动,“拷贝”+“粘贴”,基于盗版换流量再换广告的模式,越来越难走。

结尾,希望腾讯新成立的研究院,能从众多的外挂/修改版中得到一些启发,是否可以对软件及服务进一步优化,否则即使没有陈XX,也会出现马XX,王XX的。也为珊瑚虫陈寿福祈个祷,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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