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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用户缴费情况纳入个人信用档案时机未到

(2007-05-08 17:54:04)
 

去年初,央行就建立了集中统一的个人征信系统数据库和覆盖全国所有金融机构的信用网络,并以共享企业和个人欠缴电信费用信息为起点,逐步扩大信息共享范围,为企业和个人积累信用财富。该做法受到了业界的质疑,甚至抵制,甚至连央行有关人员也说,央行只针对基础通话费缴纳情况提取信用信息,对于可能引发争议的、电信运营增值费缴纳状况,将不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的提取范围。

我认为,通过积累信用信息,逐步提高信用评级,这对用户来说本来是好事,但现在却未能被用户接受。其原因需要从两方面找:

从央行角度看,个人信用档案服务功能未开通,只起到了为用户记不良记录作用,也就是作为警察,随时给个人信用添污点,这不能为人接受。事实上,其更重要的目的是发现信用高者,给与优惠的贷款政策,如较大的额度或较低的利息。

从电信角度看,电信资费制定、宣传、计费、收取过程中目前仍存在大量问题,在它们妥善解决前,个人信用档案很可能不是在记载个人信用,而是成为电信运营商及SP乱收费的帮凶。央行不将增值服务缴纳计入档案,至少可以说明央行对运营商的增值服务管理能力也不认可。

由于有关部门和运营机构的服务意识、管理能力还有待提高,中国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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