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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的惩罚

(2008-01-30 08: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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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八年前,特纳尔在一次酒后驾车是,撞死了一位叫苏

珊的年轻姑娘,她还在上高中。当时他接受了一项由姑娘

的父母提出的处罚:每周要给死者的父母寄一张支票,支

票必须是开给苏珊的,金额只为一美元——不多不少,仅

仅是一美元,而且要在以后的十八年的每个星期五寄出。

真是“黑色星期五”啊!
    
     特纳尔觉得自己捡了个大便宜。每周一美元,十八年

加起来不过是九百三十六美元,太小意思了。苏珊家的亲

戚朋友们也大惑不解,认为苏珊的父母因为悲伤过度被气

糊涂了。每周一美元是个什么数字?若想用罚款解决,就

要狮子大张口,要他九百万、九千万也不为过,还要一次

全结清,干吗要拖上十八年?夜长梦多,拖来拖去对方赖

帐怎么办?苏珊的父母却不为所动,坚持原来的条件。

     八年以后,特纳尔受不了啦,不再按时寄支票。苏珊

的父母又将他告上法庭。特纳尔的精神几近崩溃,他泪流

满面地对巡审法官说:“我实在是无法忍受了,每次填写

苏珊的名字时心里都会泛起极度痛苦的罪恶感。苏珊的死

还历历在目,这伤口太深了,而且每个星期都要撕裂一次

,后边还有漫长的十年,怎么熬啊?也许熬不到十年我就

会疯了。我喜欢躺在床上胡思乱想,现在无论什么时候我

走来……”他要求加倍赔还,并一次全部付清罚款。

     他的请求理所当然地被法庭和苏珊的父母拒绝了。法

官虽然理解他的痛苦,却还是以藐视法庭罪,判他三十天

监禁。

     为此感到了稍许宽慰的是苏珊的父母,他们的目的就

是要让特纳尔不能淡忘了苏珊的死,要他牢牢记住因自己

的过失给别人造成的无法弥补的痛苦。他每到寄支票的时

候才会想起苏珊的死就觉得受不了啦,可苏珊的父母在八

年来没有一刻忘记过自己的女儿。一个像花一样的女孩,

说殆就殆了,换上哪个当父母的能受得了?但是,他们也

并不想要他用一生来承担那次事故的后果,所以只定了十

八年。

     真厉害,这无异于精神判刑。

     如果当初只是罚特纳尔一大笔钱,他会因为心疼钱而

觉得自己已经受到了惩罚,这容易让他心安理得,很快就

会淡忘了自己所闯的祸。只有经过这样的精神惩罚,他才

会真正领悟到无论自己受到怎样的惩罚都无法改变所造成

的恶果。

     惩罚原来也是可以换一种方式的。惩罚的方式不同,

所收到的效果就不一样。地球上的犯罪和过错每天都在发

生,千篇一律的惩罚在不断地重复着,倘若受害着和制定

法律的人在极度的痛苦和憎恨当中,仍能像苏珊的父母那

样冷静地想出最符合这个人的惩罚办法,对拯救这个人并

防止他(或她)以后在犯同样的错误,肯定会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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