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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遍天下,过年回家

(2008-02-02 14:28:29)
标签:

文化

过年

回家

分类: 煽情:伤心欲绝
走遍天下,过年回家
 
都市放牛 
 
家是一种人类的遗产,悲哀地淹没了人的本身
可是,家又是我们梦中醒来时的疼痛

是我们在异乡打拼时,想起来就温暖的风景
 
                ——题记
 
家在书中最亮最远的地方
让我们风雨不惊坦然入梦
梦中 我们忧伤地发现
还没有一个过路的女孩
象家一样令我们骤然回眸
 
追逐事业的时候
我们的心灵正贫困潦倒
城市是我们唯一的依靠
一杯清水  一间写字楼

一个段落 一个城市的雕塑

五月里我们露宿过街头
或流落深巷  平平仄仄
我们的头发被压迫得混乱
怯生生地走到杜甫的笔下
 
岁末我们终于行囊饱满
但应该到住过的老家看看
蛀虫的触角是否抵达
曾经干瘪的往事

父母的笑容一直挂在
贴满对联的门框

然后我们好好睡一觉
在梅花的次第开放中慢慢除夕

 


           南京远景:素面城市里的匆匆身影
 
 
十五年前的秋天,南京天气很热,阳光尖叫着把都市的浮躁直射给我,而我似乎听见了车站角落里的一声叹息。都市的梦想在每个人的面部辗转,人人怀中都揣了童话在街头穿梭。
 
这是我来南京第一天的感受。那时候我在老家的公司刚刚倒闭,我背了三样东西来到了这个城市:简单的行囊,沉重的债务,美好的梦想。
 
从看着第一片泛黄的叶子从手指间摇晃着掉下去,到后来地上接连不断地一片一片的飘满了落叶,秋天只在南京转了个身,就轻轻地飘走了。而我,依然找不到栖身的地方。等到我抬起头来,秋天已经隐没在了记忆的缝隙里。每个在都市里打拼的人,都有着类似的恐慌。
 
都市在我的想象中一直是繁华的代名词,而我始终是客居南京,接触的人群也大多是异乡人,所以南京给我的印象一直是素面的,象一幅笔墨简洁的素描。异乡人,在这个城市的画面中也只是一个匆匆的背影。
 
这个城市并没有太多时尚的气息,即使嫁接过来也已经有点走调。星巴克和哈根达斯,也只是2004的新宠,在这个传递着时尚气息的现代化空间,有的只是天生庸懒或强装寂寞的面容,被动地打在这些洋溢着温暖香味的店堂的墙壁上。就连南京1912的仿民国建筑,安然立在冬日轻浅的阳光里,红和灰的主色调,一点也没有上海新天地那样的喧哗与骚动。
 
最有意思的是南京的主流餐馆,一直是异乡的口味在唱主角,最有名的南京桂花鸭和茼蒿,也象南京这个城市一样,没有一丝嚣张的味道,安然地充当配角。电视里每天引导餐饮消费的食神和食仙,他们冒着油光光的嘴唇,品尝的却是异乡的入侵。那些异常火爆的大市场里,也是浙江、福建的这些异乡人在叱咤风云。南京也有本土化的市场,而他们永远是不温不火地守着自己的摊位,仿佛城南老巷里晒太阳的老人。
 
南京最嚣张的是她的语言,发音较直,不太打弯,就好像一个喜欢说大话的人一样,行动上却拘谨木呐。这些体现在南京的建筑和道路上,永远没有南京的语言那样直观,就象汇集了所有异乡人的口音,七嘴八舌拥挤不堪。

南京是异乡人最好的生存土壤,但是异乡人可以入侵南京却很难融进南京,他们更多的是被南京浓厚的文化气息所同化着。有时候,站在城市的立交桥中央,我俯视着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城市——什么时候,我们才能把异乡当成自己的根?
 
素面的城市,迢迢的伤痕。在一个回首的刹那,沧桑在我的脸上定格,背景是南京。

 
         近景:喊一声好兄弟,今年我们一起回家
 
第一次见到凡高的时候,是在一个西藏主题的酒吧里,他的眼睛深邃得象沙漠上划破的两道伤口,一下子就击溃了我在都市里闲适的慵懒,那一瞬间,我甚至觉得都市是一口陷阱,正在把我们异乡人的意志吞噬。
 
虽然仅仅就是那一瞬间,却让我觉得我们在都市的任何奔走挣扎和挥泪呼号都是动人的。
 
后来我们便在深夜相约去吃烧鸡公,喝着啤酒,我几乎整个夜晚都在听他诉说。他说他在南京的沉浮和挣扎,他说他的故乡,他也说这个城市。原来他和我一样是苏北人,只是他在江都,我在淮安,独在异乡为异客,于是我们便成了朋友。
 
成了朋友便无话不谈。我陆续知道了一些他的经历。
 
凡高1989年就来南京了,那时23岁的他刚从沈阳黄金专科学校毕业,打的第一份工是南京铁合金厂,后来又辗转了几家公司。1997年,他终于在珠江路的一家电脑公司谋到了一份业务员的职业。珠江路是南京精英聚集的地方,他最庆幸的是他选择了珠江路,这里也是他事业的转折点。
 
四年后,他第一次用自己的资金和朋友合开了一家电脑公司,小有成就。2003年,他受到珠江路有华东“猫王”之称的熊猫赏识,两人合作成立了凡高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从此顺风顺水,很快两人又扩展业务,和别人合作投资近200万元,在黄山开设了黄山温泉国际青年旅馆。
 
这以后他常常和我去那个西藏的酒吧喝酒。和我玩筛子,他总是输,但是他总是不服气,这时候我看他简直就象个赌气的孩子。在酒吧迷离的灯光下,眼前的他被我分割着,分割成在苏北平原上匍匐前行的背影和在酒吧里爽朗大笑的姿势。我在想,此时此地的他,是否已经遗忘了故乡的麦田和村头的月光了呢?
 
后来我们有一次同去桂林徒步漓江,同行的有另外两个男人,其中一个就是那个华东“猫王”熊猫,他们突然说起了春节要去江都感受一下农村过年的气氛。那一瞬间,我感到他是快乐的。我希望这种快乐能够一直延续,因为从他的话音里流露出的是他对故乡的怀念和挥霍。他告诉我,他要回家,在过年的时候回家。虽然同在一个省份,但是因为工作繁忙,他很难得回老家去。他又把自己的快乐压给了故乡。在他的语言中,我甚至能感受到一片乡村横亘在我的面前,甚至能听见故乡麦田里的蛙鸣了。
 
回来后我坐在他宽敞明亮的写字楼里,他把从阳朔西街带回来的一块粗糙的木板烙画,亲自动手挂在他的办公室里,扭头问我:这种感觉是不是很故乡?
我大笑。我们的快乐似乎已经飞扬在那遥远的苏北平原上了。这个时候我才明白,为什么诗中描写到苏北的时候,都是悲凉和忧伤的,她本身就是繁华过后的宁静,她曾经是河,是水,曾经绿树环绕牛羊成群,曾经潮来鱼米集商船,曾经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如今,所有的浮华都化为了漫天碧野,乡村就是纪念着那些城市的奢华,当红粉成了白骨,也一样会被掩埋,不留下一丝痕迹。现在,我们在这样奢华的灯光下浮华,尖叫,大笑,明天,当我们回到故乡的时候,我们会不会被故乡的宁静熨平?
 
当晚我们又去了酒吧。在酒精的燃烧下,他的目光变得异常迷离,他说他在城市带着工人睡过地铺,我说我在城市摆过地摊,他说他曾经卖掉书去买盒饭,我说我去当铺卖过拷机……他说他过年回家要看看他的小学语文老师朱洪志,看看他的初恋女友,然后在赵岸村的拦江大坝上去看江水断流和落日余晖。
 
那一晚,我和他一起回忆故乡,那一晚,大口的酒成了我和他最直接的对白,那一晚,我的思绪经常在故乡悠扬的笛声里绵延。
 
分别的时候,他有点歪歪跄跄了。我目送着他离去,突然心头升起了一种苍凉,忽然间就仿佛我不是站在城市,而是一直站在我们的故乡,一直站到地老天荒。

夜色中,当他身影逐渐远去的时候,我扯破喉咙大喊了一声:好兄弟,今年我们一起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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