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金陵晚报:名人博客带来的利润该归谁?

(2006-02-28 14:14:09)
分类: 日记:贴身按摩

名人博客带来的利润该归谁?

 

——南京都市放牛伸手要一大半
 
(金陵晚报报道 记者张玉宝)本报法援热线84686600报道 225日晚,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经济半小时》栏目播了一条消息,说演员徐静蕾在网站上的博客人气超千万,有广告商找上门要在博客挂广告。由于不能确定博客的归属权,广告商拿着钱不知该交给谁好。

 

这是我们在网络时代遭遇的又一个问题。博客本来是网站免费提供给网友的一块个人空间,一开始是你发博客我赚人气,大家相安无事。当博客的人气上来了,牵扯到经济问题时,双方的矛盾也在这时候显现出来。于是大家都提到了博客到底该属于谁的问题。
 

“老徐”博客112天点击率超千万(小标题)

 

徐静蕾在新浪网的博客叫“老徐”,她的“老徐”在开通后的112天内创下了点击率超千万的神话。由此她也被称一些媒体称为“天下第一博”。昨天记者打开她的博客浏览了一下,其实徐静蕾的博客内容都是她每天的琐事和心情感受,但就是这些心情日记却有着惊人的点击率。例如她在212日写的一篇几百字的博客,阅读率却达到了144623次,网友跟贴评论1915篇。徐静蕾喜欢在深夜2点多写博客,很多网友就深夜不睡觉等着阅读她的博客。

 

火爆的人气自然会带来经济效益,于是北京一家广告公司看上了这块风水宝地,并找上门来要在这里挂广告。徐静蕾在新浪开博客,双方只有口头约定,新浪为徐静蕾的博客免费提供网络服务,而徐静蕾为新浪免费提供博客文字,至于博客究竟属于谁,双方没有约定。事实上,目前各大门户网站与博客们的合作几乎都是这种形式。起初大家相安无事,但广告商的加入,赚钱可能性的出现,广告商钱该给谁,这件事情就变得复杂起来。

 

在接受《经济半小时》记者采访时,新浪创始人之一、现任新浪总编辑,博客业务总负责人陈彤表示:“博客上的广告应该属于网站。因为网站为了提供博客服务,付出了大量人力、财力。”而徐静蕾的意见是,在她的博客上上广告应该和她的公司她的经纪人谈。

 

南京“老牛”在“老徐”之前就为博客招商(小标题)

 

其实,用博客做广告并不是那家要在“老徐”博客挂广告的广告商首创。早在去年11月份,南京作家都市放牛就在自己在新浪的博客打出了,“ 本博客黄金广告位火热招租 ”的公告。

 

都市放牛是苏北人,早年做过生意,后专职写作,先后在全国十几家媒体开设专栏,被朋友门称为老牛。老牛的文章叛逆、新锐,拥有自己固定的读者群。他在新浪的博客,目前点击率将近突破20万大关。

 

都市放牛告诉记者,他的博客是去年11月份新浪网站为他开设的,开设以来人气一直很旺。于是,11月底他想到了投放广告。博客招商以来,先后有两家公司跟他洽谈广告之事。一家是办公耗材公司,一家是酒业公司,但是因为费用问题到现在一直没敲定。

 

关于博客利润问题,都市放牛认为,博客带来的经济收入应该“由网站和作者分配”。他认为两者之间其实是互存的关系,没有博客的名人效应就带不来这么高的人气,没有高人气谁来投广告?当然,网站为作者提供博客空间也是有一定成本的,也应该分得一份利润。总之,分配原则应该是“作者一大半,给网站一小部分”。

 

律师意见大PK(小标题)

 

对于都市放牛的这一观点,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的王健律师持基本赞同意见。他认为既然双方当初没有合约来分配这些利润,那么现在这个问题出现了,双方最好坐到一起对利润分配拿出一个协议,以避免以后不必要的争纷。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的钱苏平律师,在以上观点的基础上又提出了按“公平分配原则”解决问题的观点,他说如果当初双方没有就利益分配达成协议,现在可以按照谁投入资金多、工作量大、对收益付出的劳动多,谁受益多的原则分配。

 

这是一个网络时代带给我们新问题,究竟博客带来的利润该怎样分配才更合理呢?欢迎您参与到本报的讨论中来,也欢迎您就博客带来的其它社会问题发表意见。您可以登陆我们的讨论版:help.bbs.longhoo.net ,或者拨打02584686600参与讨论。

 

(随着博客的高速发展,写手与网站的矛盾逐渐凸现。制图:祝晓潇)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