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阻断交通必须由市政府批准

(2006-08-28 13:49:49)

天津市区道路过于狭窄,通车道路数量稀少,使得交通异常拥挤,经常发生道路堵车问题。在这种特殊情况下,经常有不明身份单位随意封堵道路进行施工,人为降低拥挤道路车辆通过率,而且封道施工的单位,施工时间、理由、批准机关等都没有公示,管理的混乱剥夺了群众的知情权。对道路的封闭在天津市已经成为无人干预的家常便饭。一个布条子、一根绳子或者是一个塑料水桶就可以封闭繁忙的交通要道。还有的居然什么标志都没有就打开道路上面的井盖,进行拉线作业等等,数不胜数。还有匿名单位随意在干道上挖掘多道横贯道路的沟槽,事后也无人添平压实,导致过往车辆强烈受损,潜伏不安全因素。

市区交通道路封闭是涉及到整个城市正常运行的原则问题,随意封道施工暴露了城市管理的漏洞。因此,天津市道路封闭施工应当由天津市政府统一批准,并提前一周发布公告。在施工现场要明确公示:施工单位、施工天数、封闭道路理由,封闭道路面积,请人民群众监督执行,如果未能按时竣工应有处罚规定等强制措施。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