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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次见死不救!又一次冷漠围观!类似场景已是N次,但绝对不是最后一次……
看到这个新闻,脑海中立马涌现一个词——“看客”。说到“看客”,立马想起鲁迅先生对看客的描写:“于是他背后的人们须竭力伸长脖子,有一个瘦子竟至于连嘴都张得很大,像一条死舻鱼。”鲁迅笔下的人物生活在愚昧落后、民不聊生的年代,与我们所处的年代不可同日而语。用鲁迅笔下的看客形容文明年代的看客,自然是不妥当的。而看客所表现出的冷漠,却是共性的,对社会道德体系的侵蚀是相同的。
客观地说,围观老人的男女老少,心中的爱并未泯灭,看到老人遇难他们心里也在流泪,然而,爱心并未付诸行动,最终都沦为了“看客”。
反观现实,这样的围观场面不胜枚举。上个月,一名年轻女子疑因感情纠纷坐在五楼窗台上试图跳楼轻生,犹豫很久后,被楼下大批围观群众拍照甚至起哄。最终,在起哄声中纵身跃下;面对歹徒施暴的围观,面对抢劫行凶的围观,面对落水遇难的围观……围观的事例不胜枚举,根本算不上新闻了。
坦率而言,社会中爱心之举每天都身边在涌现,爱并不缺乏。那么,是什么束缚了伸向遇难者的援助之手?仅仅责备围观的百姓难免有失偏颇,因为社会规则会为公众树立道德与行为标杆,进而影响人的行为。大凡围观者都有一个共同心理:怕惹火烧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种社会心态的形成更值得我们反思。
让好人有好报,是维系爱心的社会基础。江苏南京的“彭宇案”,天津的“许云鹤案”,江苏如皋市一名公交车司机搀扶了一名老人反被诬告,最后还是车载监控还了他一个清白……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最终却惹祸上身。这些残酷的现实,不断在冷却爱心的温暖,最终导致公众在公开场合的责任感一降再降。
我们可以设想,如果倒在地上的是自己的父母或者亲人,谁都希望路人能伸出援助之手。再设想,如果自己路上遇到这样的遇难者,是否会热心相助呢?面对两个假设,相信很多人都很纠结。
社会责任感不仅仅是个体行为,从根本上讲是社会制度的产物。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雷洪认为,要改变全社会这种缺乏责任感的风气,应从相关制度建设着手,例如,在做好事者或见义勇为者受到委屈时,公权机关应主动介入调查,由他们承担举证责任,这样才能卸掉市民见义勇为时的思想包袱,促进正义的社会风气形成。
其实,从自然界生存来看,人与人之间的爱心援助无须上升到道德、文化的高度,应该是人性的自然流露。动物之间看到同类遇难都能有所表达,何况人类?说人性丧失,未免太过悲观。但漠视生命的冷漠表现足以令人心寒!
我们的社会不乏道德审判者,缺少的是从自我做起的社会责任感。而社会责任感的建立需要法律、制度做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