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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票”牟利,该当何罪?

(2011-01-03 09:33:26)
标签:

台州

房票

中国广播网

楷体

gb2312

杂谈

分类: 社会热点

    昨天是老克打油坊新年首次开业,坊中荡漾着新年的愉悦和油友的真情。今日点评中选上报,甚幸!感谢克总和老兵、纪立刚、邢剑君三位主持的鼓励与厚爱!

 

“房票”牟利,该当何罪?

“房票”牟利,该当何罪?
(刊发于《燕赵晚报》今日时评版)

   

    浙江台州“房票”事件经曝光后引起广泛关注,56名党政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57套商品房违规“直改名”并获利,但最终的处理结果却大多是谈话、检查和批评教育,被外界批评隔靴搔痒。(1月2日 中国广播网)

  

    房票背后是以权谋私泛滥,权力与金钱媾和。在房价高企的当下,一些党政干部却利用职务之便插手房市,捞取不法利益。如此违规违纪理应严惩,而无关痛痒的处理结果只会纵容以权谋私蔓延,后患无穷。

  有道是:干部手中握大权,房票转手就来钱。如此违纪仅谈话,群众难免透心寒。

  

    文/风雨同舟  诗/鹿台一卒  图/陶小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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