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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QQ:不能太腾讯还是不能太51?

(2008-11-25 21:14:14)
标签:

腾讯

51

彩虹qq

it

分类: IT随笔评论

彩虹QQ:不能太腾讯还是不能太51?

宏毅

腾讯打击山寨QQ的动作一直受到网络上的广泛关注,不管是对先前的珊瑚虫QQ案,还是对如今的彩虹QQ。但是在前后两件事情中,腾讯面对的对象不同,珊瑚虫QQ案中,腾讯斗争的对象是一个个人外挂开发者陈寿福。如今的彩虹QQ,腾讯的斗争对象是一直把自己作为竞争对手进行模仿抄袭的互联网公司51.com。

现在的彩虹QQ之争很值得关注,不仅仅是因为这事情涉及先前腾讯针对15名跳槽51.com的员工发起的诉讼,而是事情的发展走向以及最终结果值得我们关注。我们知道,目前腾讯采取的强制卸载彩虹QQ外挂,而51.com又针对此事发表了相关声明。51的声明等于承认之前网上关于彩虹QQ是51开发的传言及相关猜测基本属实,两家互联网公司的对立斗争被公开化。

几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1、彩虹QQ是否合法,腾讯公司是否有权强制卸载?

51说“彩虹软件是51.com所属的一款合法的即时通讯辅助软件”,而且“是经国家版权局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合法的软件。”看来彩虹QQ的法律合法性基本毋庸置疑了。

但是合法的软件,腾讯就无权强制卸载了吗?我们知道,彩虹QQ是以“高效侦测QQ好友IP地址和隐身状态”为亮点迅速掳获用户欢心的,它直接与腾讯公司"查用户隐身"等功能的"QQ千里眼"收费业务相冲突,并构成竞争关系。51在声明中质疑:“如果腾讯认为提供这些辅助服务属于"非法",为什么腾讯还要靠自身都认为是"非法"的功能向用户收费?腾讯是否应当将通过类似功能所获得的收入,退还给广大用户?”

其实对于51的质疑我们可以简单地问,哪一家公司会允许别人开发与自己公司产品某些功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产品并与自己公司产品捆绑在一起降低自己的业务收入呢?一个产品合法,但是并不等于它可以搂住人家的腰并伸手截住别人的财源。如果这事情被允许,那么互联网上许多成功的产品的部分功能都可以被抄袭,然后推出供网友免费使用,从而使人家大大地破财,这样一来,互联网就热闹了,天天看纠纷就行了,保证是世界大战。

2、51搞彩虹QQ到底是为啥?

这个问题其实我上面我已经回答了,与腾讯竞争,而且是貌似合法的竞争。51不仅像大家之前知道的抄袭腾讯的东西,而且出钱做出一款合法软件使腾讯破财,挡人家的财路,这样做不仅仅是恶搞的问题吧。更高明的是,腾讯一打击它,51就说腾讯“垄断”,估计这话能把马化腾气得手哆嗦。

51做彩虹QQ的最大问题在于,51.com也是互联网上比较叫得响的一家企业了,能出钱给腾讯QQ做一款外挂,有这钱和人才,为啥不给自己的产品搞个好的外挂什么的呢?51做彩虹QQ既然肯定不是为了帮助腾讯,更不是为网民搞慈善,你这么出钱出人出力地做彩虹QQ是为啥?

3、企业不能太腾讯还是不能太51?

单看这件事情,企业不能太腾讯还是不能太51,其实是很明确的。

补记:很明确,本文是替腾讯说话的,但本人绝对不是腾讯的枪手,当然,如果你非要说是,也未尝不可。根据最近沈阳兄最近文中的观点,说现在写IT评论的,不自觉地就会被人归为是某某的枪手,即使你不是也不行。人家非要这么说的,你能挡得住吗,除非不说话。既然要说,明明你心里是认可某一方而否定另一方的,为了避枪手之嫌,非要把话说得中立一些,模棱两可一些有意思吗?我觉得,为了避免被两派都认作是枪手,不如偏向于你觉得更占理的一方,至于人家要说什么,还是用一句老话来对付吧:写自己的博,让他们说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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