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看媒体如何误导大众
(2008-11-24 1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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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另外有一点要区分的是,精神疾病和目前世俗中说的“精神病"并不是同一回事,广义上说所有的心理疾病都是精神疾病。
来看看网络成瘾诊断标准的全文:
症状标准:
一、对网络的使用有强烈的渴求或冲动感。
二、减少或停止上网时会出现周身不适、烦躁、易激惹、注意力不集中、睡眠障碍等戒断反应;上述戒断反应可通过使用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如电视、掌上游戏机等来缓解。
三、下述5条内至少符合1条:
为达到满足感而不断增加使用网络的时间和投入的程度;
使用网络的开始、结束及持续时间难以控制,经多次努力后均未成功;
固执使用网络而不顾其明显的危害性后果,即使知道网络使用的危害仍难以停止;
因使用网络而减少或放弃了其他的兴趣、娱乐或社交活动;
将使用网络作为一种逃避问题或缓解不良情绪的途径。
病程标准:平均每日连续使用网络时间达到或超过6个小时,且符合症状标准已达到或超过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