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种巧克力的名字,真好听啊。没想到,吃起来比听起来更好。
以前爱吃巧克力,德芙、费列罗、吉百利、瑞士莲,都很好吃,但都很腻,不能多吃,而且要边吃边喝水。
后来听说巧克力是偏头痛发作的可能诱因之一,偏头痛太痛苦了,对此我宁可杀错不可放过,毫不犹豫放弃了巧克力,从不去买,有人当礼物送来,也只是偶尔尝一颗,其他的请家人朋友消受。
所以,当信拿出那个盒子让我吃一颗的时候,我说:“不要,我不吃巧克力。”她说:“吃一颗嘛,真的很好吃。”我便勉为其难地拈了一颗,过了三分钟,我说:“再来一颗。”又过了三分钟,我说:“再给我一颗。”她大笑,把盒子塞给我,说:“全给你,就当是中国情人节礼物了。”一路上,我过一会儿吃一颗,转眼比我一年吃的巧克力还多。
真的很好吃。比起它,以前吃过的巧克力都嫌厚重,它是轻柔而轻淡的,轻描淡写就融了,不粘不腻,满口清香,真像它的名字“雪吻”,拈一点雪放在嘴里,恐怕真的会以这种方式融掉,只是雪不香,更不甜。
夜里和大麦看碟,诱惑他:“来颗巧克力?”他断然拒绝:“大半夜吃这个会长胖。”我强行塞给他,他也就顺水推舟地吃了,把和信的那段告诉他,然后期待地看着他,他说:“我不会让你得逞的,打死我也不会说出你想听的‘再来一颗’!”我大笑,心满意足——这说明他确实想再来一颗了
但他不说我就不给,留着自己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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