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天给了每个人一个角色,男人女人都要用一生去诠释这个身份。激情很容易产生当然更容易就褪却,贞与不贞,每个人都有评判的标准,而从任何一个角度都无法客观的不失准则的去看待,无论宗教信仰或道德主义。
有一天,身体的贞被当作真理去寻觅的时候,我们很容易就让自己难堪。
这时候,我收到一短信,是我高中时代一哥们儿发来的。我们大概有七到八年失了音讯。
仍记得他那时候的样子:唇红肌白。哥们儿笑,说现在也这样。
我不能用斯文去形容他留在我印象里的样子,很多时候,斯文等同于败类,这是一个可笑的逻辑,但我还是极力去避免,那么,好吧,让我换上另一个词汇:温和。
当然,也是这个温和的家伙第一个在音乐课上唱催健,那句:“你要是现在爱上了我,就请你吻我的嘴。”让老师和我们哄堂大笑。那时候,我们都不懂什么叫摇滚。
印象还停留在他上大学那年,他说他还留在那所大学里,不过换了角色,他在给那些大学生上课。他说现在在课堂上已经能讲个笑话什么的,已经可以和这些孩子打成一片,他总是一丝不苟的回答我的任何问题。
得知哥们儿单身,我巨惊讶;得知哥们儿仍在誓死坚守处男这块阵地,我惊讶死。
这是一个多么操蛋的时代啊,在我思想里,不管男女不论情商是否健全,全都在身体成熟前丢了贞操。而一个挺优秀的有着摇滚精神的男人,自七九年诞生以后,能在肉体的丛林中完整活过来的,是一件多不容易的事。
如果说肉体的贞洁是善,我从不劝人向善。
在我一番极具煽情之鼓动之循循善诱之下,哥们儿仍不为所动,看来,我很难完成责任范围之外的事——我一直把正确的引导女人失身当作自己责无旁贷的责任。哥们儿的理想就是在结婚之前,保持一片清白。这大概是这个时代之下两种男人的缩影。
我试着这么去理解他们:
女人是一只美丽的豹,男人们想碰她,但显然,这是致命的。
情欲是兽性的,狂热的迷恋必须具备自我牺牲的勇气。
而处男,不是无知,不是别无选择,是一种态度,精神、爱情和命运。
但,是不是时代里具有唐吉诃德式精神的苦行僧呢,那我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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