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影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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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会说,微电影只能在网络平台上播放,这是一个常见的误区。电影院里的胶片放映早就包含了短片,各大电影节都设立了短片单元,以现在的标准衡量,它们就是微电影。当然,这些短片/微电影常常不具备在商业院线里放映的资格,被人误会,也不难理解。
回顾世界电影史,我们不难发现,电影在刚刚出现的时候,就是以“微电影”的面目示人的。无论是《工厂大门》还是《水浇园丁》,纪录也好,剧情也罢,卢米埃尔兄弟发明的这种后来被中国人叫做“电影”的玩意儿,从一开始就是短片的行头。在电影的前史阶段,电影还是个西洋镜式的稀罕物件,主要是在马戏团、游乐场、镍币影院这些地方放映的,看客们图个新鲜,仅此而已(值得一提的是,那时已有大量色情短片出现供人消遣)。
从这个意义上讲,微电影有点返祖的意思。不过,否定之否定,螺旋式上升乃是颠扑不破的唯物主义真理,从早期短片到现在的微电影,早就经历了本质性的扬弃。现在的微电影热,主要适应的是移动互联时代人们的认知方式。随着智能手机和微博的普及,人们已经越来越习惯于随时随地的信息消费和视频浏览,而且碎片化、浅层化、快进化的趋势日益明显,由此,依托微博的概念,短片改头换面为“微电影”出现自然也是顺应时势的重装上阵。
21世纪的世界,早已被视频洪流冲击得体无完肤。所谓微电影,其实很难有独立的属性。微电影所采用的形式,囊括的内容,之前的视频都早已涉及过。而且,在ACG文化的推动下,许多微电影在不经意间就被制造了出来(看看那些越来越精良的游戏过场动画吧)。同时,在视频广告的轰炸下,很多过于短促的微电影与广告片的区别也日益模糊,如果都以广告传播为目的,一支100秒的TVC广告跟一部100秒的微电影不就是一回事?此外,带有连续性的系列微电影与情景剧的差异也微乎其微,那些20分钟左右一集的美制情景喜剧放到网络平台上,不就是出色的系列微电影(网剧)?
现在看来,微电影出现的更大意义恐怕还是在于对传统播映渠道的颠覆,它使得制播影片(视频)的成本越来越低,在相对单一的渠道格局和严格的监管环境下,微电影不经意间打开了一扇通往自由表达的窗口。
当然,这扇窗口作用些微,而且随时可能会关上。
刊载于《新京报》2011年11月24日C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