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夫养夫”的奇异婚俗
(2014-11-18 15: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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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思想杂谈 |
文/吉建军
在旧中国,曾经在中国的北方地区,流行过一种“以夫养夫”的奇异婚俗。在南方部分地区也曾经零星出现过。这种婚俗顾名思义就是丈夫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家庭困难、无法工作或者生育,找一个身强体壮的娶不起媳妇的“王老五”,帮家里干活养家。
这种婚俗在东北地区一度十分流行,被称之为“拉帮套”。“拉帮套”是借用东北地区赶车人的一种土话,意思是一匹马套的车,当马车载重较大时,就要加套上一匹马帮忙,这匹加套的马就是“拉帮套”,倒是也非常贴切。这种情况在电视剧《篱笆女人》系列和李幼斌主演的《情债》里,有着很经典的描述,只不过故事放在了解放后,说明在解放后一段时间,东北地区一度还存在着这种风俗。
旧社会,山东、河北、河南等地不堪贫苦的农民们,纷纷迁往尚未开发的、地广人稀的东北地区,即“闯关东”。但是,东北农村的生活环境很恶劣,有些生活极为困顿的家庭因维持生计很需要帮手,又拿不出钱来雇佣帮工;与此同时,很多光棍因为太穷、娶不起媳妇,所以就产生了由单身汉帮工,在生活上照顾那个生活极为困顿的家庭,这位“王老五”常得到受助家庭女主人提供的性服务和生活上的照顾这种互助模式,即所谓“拉帮套”。
在“拉帮套”的关系中,女人的丈夫通常是残疾人、体弱者或被其妻斥为“窝囊废”的弱者或性无能者。由于没有能力养活家庭令妻子满意,所以只有寻求这种令人尴尬的方式来解决。而这个家庭的女主人,则是在这个关系的中心,虽然她不得不照顾两个(或更多)男人,但在这个关系中得到了生活或生理方面的满足。被称为拉帮套的“王老五”,也通过出卖劳动力,获得了女主人在生活上的照顾,同时也满足了其性生活的需要。
“拉帮套”一词完全是带有时代色彩的,是旧中国贫困条件下的产物,它不仅仅是为了满足性的需要而组成的一种畸形家庭形式,而是贫苦无助的两种人群在得不到社会援助时,采取的一种互助形式。
在陕甘等地,还有一种“招夫养夫”风俗,与东北的“拉帮套”风俗基本相近。多数情况下,由于女子的丈夫出现伤残,失去了劳动能力,其妻另外招一男子与其同居,所招男子要负责养家,包括赡养女子的丈夫及其子女。女子与新招男子所生子女,则有两种不同情况,有的地方,所生子女仍属女子原夫所有,有的地方也有归女子生父的。而在东北,对于“拉帮套”无以为继的情况下,孩子的归属问题,往往比较复杂。首先作为需要孩子的家庭来说,男方走人留下孩子,是绝对不会让步的原则。而为了生活的“拉帮套”家庭,女方为了留住男方,往往利用男方对孩子无法割舍的情节而让男方做出要哪个孩子的抉择,往往男方因为舍不得孩子,只好继续留下,而女方则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这种情况在东北也有一个专有名词叫做“劈犊子”。
该奇异风俗在南方则为另一种表现形式,在南方的某些地方,一女先后嫁于多家,然后逃跑回家的,称为“放鸽”,实际上是一种以婚骗财的伎俩,与婚姻习俗本身已经没有多少关系了。放鸽子,上海称为"放鹁鸽",也有放成黄鹤,有“黄鹤一去不复返”的意思。俞樾《右台仙馆笔记》卷1载:上海北乡有黄姓,娶妻李氏颇有姿色,黄贫无以为生,与李氏合谋"放鹁鸽",把李卖给了曹氏。第三日,黄到曹家,想携李氏逃走。结果李氏不仅不走,还声称要在曹家人面前揭穿他的阴谋。黄不得已,仓皇逃走。
有学者认为,这里所说“以夫养夫”的婚俗,多属清代移民较多的地区。由于新移民区条件艰苦,传统的约束较少,才发生了此种婚俗的变异。如东北地区的"拉帮套",与上述招夫养夫情况基本一样,就是产生于移民社会中的。但是,浙江的宁、绍、台地区,陕西的汉中地区,及甘南地区有些地方,并非清代移民很多的地方,产生特殊婚俗当与移民问题关系不大。比如典妻,多数情况下还是为了要生育后代,它表明在所有中国传统社会的各项婚姻原则中,生育是一条最重要的原则,为了达成生育之目的,其他原则,如女子从一而终的原则等,都要让位于生育这一原则。例如,广东嘉应州有一种婚俗,叫做“等郎嫂”,指的是当地尚无儿子的人家,也娶个童养媳来养着,等待儿子的降生,有时甚至要等上十年八年家里才生了儿子,故有“等郎嫂”的称呼【(清)刘声木:《苌楚斋随笔》卷10,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206页。】此类婚俗也与当地人口的性别比例严重失调有关。
随着新中国的成立,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这种畸形的婚姻形式,也就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