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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原主任王健表示,应该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提高至一万元。而此前也曾有专家学者提出将个税上调至5000元的说法,但引来舆论不小的争议。假如将个税起征点提到每人每月一万的话,根本不会对国家的财政收入有很大的影响。相反对改善收入分配有明显的好处。无论是月收入三千、三千五,还是五千、六千,税务部门都要审核的,都是行政成本。降低行政成本,又能够为老百姓造福,这件事情是不是很快干起来?(19日《中新网》)
个税起征点提高至万元,虽然是主流专家的建议,但绝不现实。中国个税法颁布实施于1980年,至今已有30余年,期间历经数次调整,2005年,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8年3月起个税按按2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随着改革发展与社会矛盾的扩大,公众对于提高个税起征点进行了全方位的民意倡议,舆论也全程参与,国家层面也对此进行了慎重而有序的政策设计进程。在此过程中,有很多专家学者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然而最终却迎来的是3500元的起征点,并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
这显然是个折中的结果,虽非最佳,但值得肯定。毕竟,个税收入牵涉到复杂的各方利益博弈,在中国社会转型期,很多法治和制度进程不完善的情形下,没有系统化的制度托底,单纯的提高个税起征点未必真的能够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现在中央财政相对丰裕,据财政部统计,1-10月全国财政累计收入突破10万亿,达101032亿元,同比增长11.2%。10月份的个税收入为386亿元,同比增加34亿元,增长9.6%。由此观之,个税起征点还有提高的空间。值得一提的是,个税起征点只是使6000万人不再缴纳个税,但缴纳个税的主体依然是中等收入的工薪阶层。
由于这部分工薪阶层有固定的职所,有明确的薪资信息,他们的财产已经纳入了税务系统的信息库,因此他们属于真正的纳税人。这一阶层做强做大,将使中国拥有更多的中产阶级,涵养稳定的橄榄型社会根基,这将为18大报告提出的到2020年建成小康社会打下良好基础。可现实的尴尬在于,这部分忠实的纳税人群体的现实生活并不幸福,甚至在一线城市最感“压力山大”,一些白领阶层甚至逃离一二线城市。最新统计亦表明,中国“过劳死”人数已经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一。
这些准或潜在的中产阶级之所以如此困惑,最重要的是收入方面的捉襟见肘。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降不下来的房价,紊乱的物价,赡养父母和抚育子女的庞大开支,加上医保社保制度的不甚健全,使得他们看上去还不错的收入,基本上归零和变成负数了。因此,在转型期的中国社会,中产阶级面临着财产性收入与生活成本不成比例的问题,如此情形不加重视或改观,中国中产阶级阶层很难形成,甚至会扼杀于社会转型期。果如斯,中国社会将长期处于两极分化中,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也将无奈延后,当然也会延缓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进程。
除了提高工资收入水平,完善社保制度,稳定市场秩序,提高个税起征点,依然是最有效的路径。其实,提高个税起征点对总的财政收入并无多少影响。以2011年为例,全国财政收入103740亿同比增24.8%,其中个人所得税6054亿元,比上年增加1217亿元,增长25.2%(9月1日后高水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这意味着,提高个税起征点后,个税收入增幅依然很大。而且,个税收入占比总收入6%左右,而且个税收入低于“三公消费”(按照公车消费、公费出国、公款吃喝3个3000亿算)。因此,逐步提高个税起征点,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也符合民意期待。
因此,专家建议的1万元个税起征点或许有点高,5000元如何?这早就是公开的民意了。政策设计者,应该倾听纳税人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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