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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闹”事件隐喻的市场尴尬

(2012-05-07 06: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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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5月3日,杭州昆仑天籁老业主拉横幅“房闹”开发商;5月4日,杭州中豪四季公馆老业主举手牌静坐“房闹”开发商,同一天晚上,因不满开发商大幅度降价,镇海保亿·丽景英郡售楼处,约400名业主堵在门口,讨要说法;5月5日,杭州江南铭庭老业主,也聚集到售楼处,摆花圈“房闹”开发商。连续几天,杭州、宁波接连上演“房闹”事件,而导火线都是房价下跌给老业主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开发商拒绝补偿差价。(5月6日《现代金报》)
    “房闹”事件既非始于今日更不独发生在杭州。去年房市宏调力度加大之后,房地产商下调房价,首先在一线城市发生了老业主闹售楼处的事情。去年年底,媒体还着实对此热闹讨论了一番,观点无非有二:一是愿打愿挨,既然购房合同已成事实,无论开发商还是购房者都要遵守市场规则,不能因为降价而向开发商进行无理取闹。既然赚得起,就要赔得起;二是强调房市本来就很紊乱,加之开发商在营销时采取了夸大其辞的虚假广告,这样的老业主属于被开发商忽悠上当,因此市场行业变了,房子降了价,开发商应该对业主补偿价差,如此才符合市场公平原则和体现商业道德。
    值得一提的是,在房价下行的大环境下,有些老业主的补差要求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满足,有些老业主没有达到目的。可以说,在波诡云橘的房市中,地产商和老业主也在进行了一场拉锯博弈战。但不管结果如何,“房闹”事件都是不正常的,凸显中国房市的乱象与尴尬。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市场也没有无缘由的赢与亏。房市充溢泡沫之时,开发商是属于强势的市场主体,也是搞乱市场的主要责任人。当此时也,开发商会动用各种手段炒热市场,甚至会间杂一些不恰当不诚信的营销策略,以谋取资本最大的利润。但是在此市场语境下的购房者,除了极少数刚需者,大部分属于投资投机购房。这部分人客观上也属于房市泡沫的搅水者,对房市乱象也应承担相应责任。而且,有些投机炒房者,已经赚得盆满钵满,这类老业主,若因为房市宏调价跌而渴求价差。那着实是无理取闹,在任何国家任何市场,都不允许只能投机逐利而不承担市场代价的行为。即使是贪婪的华尔街,大亨们也是赢得开心输的服气。
    就此而言,“房闹”们不仅是一群缺乏市场经济素养的闹市者,也是一帮缺乏法治品质的法盲。很清楚,“房闹”们看似集体倒逼开放商,实则是以自以为是的法不责众来压迫社会舆论,促公权里出手帮其“维权”。
    面对这种无法可依的“房闹”行为,公众同情是对房市乱象的乱上添乱,公权调解是对房市宏调的讽刺。当然,公众并不反对开发商同“房闹”们协商解决,但开发商们并不颟顸。答应“房闹”们的要求,不仅赔进去的是白花花的银子,还会导致“房闹”们的此起披伏和前赴后继。因为房市的下行趋势已经形成,国家宏观政策笃定不动摇。在刚刚过去的“五一”小长假中,二三线城市纷纷施出促销“花招”怪招来消化存量,如天价降价、杭州打折、苏州送优惠、南京送豪车等等。试想,若开放商向“房闹”们屈服,他们还如何在市场立足?因此,旁观者更期望“房闹”们通过法律途径救济维权,或者自认倒霉鸣金收兵。市场投机,是要付出代价的。即使那些被套牢的房奴们,也没有必要去加入“房闹”大军,而应反思自己的非理性炒房行为---正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开发商可以免除投机市场的主要责任。甚至,决策者也难逃监管不力之咎。坚持房市宏调不放松,让市场杠杆和财税等调控手段平抑市场泡沫,让开发商也品味一下房市不振的痛苦滋味。让市场惩罚投机者,在市场经济时代很公平。

刊于时代商报、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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