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家庭征收”要破解三大难题
(2012-03-27 08:24:56)
据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证实,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有望于2012年全面启动,从而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另外,现任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个税起征点可以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物价指数挂钩,每三年自动调整一次。可以用相关程序固化下来。(26日《新京报》)
去年9月1日,按照新的个税修改法,个税起征点调高至3500元,改革实施四个月减轻居民负担550亿元(据财政部统计数据)。今年中央定调结构性减税,让公众对个税减免充满期待,但由于个税起征点去年刚调整,今年再提高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个税改革也不能停滞,财政部所谓的个税家庭征收及个税起征点与物价指数挂钩,都是方向。然就个税“家庭征收”而言,亟需破解三大难题。
一是税制与技术的争议。以家庭为单位汇总收入计征个税,较之目前的对个人收入计征较为公平,因为现实民生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当前的中国社会,在新富者阶层增加,社会阶层分化的情境下,个税家庭计征也符合实际。正如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所言,“目前阶段个税改革已经不是税制的问题,而是一个技术问题。”
尽管如此,税制与技术的争议依然是制约家庭征收的难题。若以家庭计征,现在的个税征收从立法到征收到监管层面则要推翻重来,而税制改革牵一发动全身,从而撬动从中央到地方再到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博弈与调整。在税制没有系统性流程再造的前提下,个税征收只能是打补丁的修修补补。即便如此,个税起征点提高也经历了数年多层次多维度的博弈才实现。所以,个税家庭征收的瓶颈依然纠结于税制而不是技术。
技术层面同样有问题。也许全国地税系统可实现个人收入信息联网,但该信息网络没有和公安、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化系统对接共享,“人户分离”、“异地征收”的问题就不能破解。而且,即使各部门信息系统实现了信息互联,家庭征收是以户口属地征收还是异地征收?看似简单的“选择题”,答案中却蕴含着复杂的利益抉择,各地税务部门都有征收任务,并纳入考核考绩。这个攸关税务部门核心利益的技术问题不解决,家庭征收就很难落实。
二是公平与效率的问题。当前的个税征收,实现了对工薪阶层的全覆盖,而一些新富阶层的企业主,则可以通过很多的方式将个人收入转移到其经营的企业中,利用不同的税负来避税。个税家庭征收,以现有的信息技术支撑,“捕中”的家庭依然是工薪阶层,因为工薪家庭的收入信息是最准确和最透明的。感此,个税家庭征收并未解决个人征收的公平问题,而且还增加了征收的难度,降低了征收效率。
市场、法治和公民社会的基本要求就是对富裕的家庭多征税,贫穷的家庭少征或不征税,通过税制来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更要者,中国社会存在的问题还不仅仅是法治不完善机制不健全和体制待更新,还有权贵与资本勾连结合、贪污腐败、国有资产流失导致的个人不法隐形财产,这部分资产不晒在阳光下,个税家庭征收宛若放了“放火”的州官抓了“点灯”的百姓,这是最大的不公平。
还有,若个人财产申报制度缺位,个税家庭征收也失去了意义。
三是试点与推广的问题。财政部认为一些城市具备了个税家庭征收的条件,可以试点。试点不是摸着石头过河,而是通过周延的制度与监管举措来总结经验教训。但从去年房市宏调中实施的房产税试点情况看,沪、渝两个直辖市征收的房产税微乎其微,调控房市的效果寥寥。个税试点不同于房产税,牵涉到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如果没有充分的准备,试点要慎重。试点搞不好,推广也就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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