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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采购,恶质的公共标本

(2012-01-15 09: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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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在涪陵区政府采购网站中,记者看到了这份《涪陵区气象局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表》。其中明确写明数量为33台,预算金额22.77万元,品牌为苹果股份有限公司,拟采购供应商是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涪陵分公司。(13日《三湘都市报》)
    前有社科院天价内存条采购,在公众非议下,高调流产。现有重庆涪陵区气象局的苹果采购,如果说采购价格符合市场常识,契合政府采购程序,这样的政府采购并无不妥。可是从媒体曝出的信息观之,无论从技术层面,还是按公众常识,涪陵区的这个采购合同都让人莫名惊诧。
    触屏、内置500万像素以上相机或摄像机、iOS4.0以上操作系统……这是重庆市涪陵区气象局对“灾害监测预警移动终端”的硬件要求。这是第一个不合逻辑之处---苹果手机品牌琳琅满目,为何非要苹果品牌?难怪有人讽刺气象局突下“苹果雨”,更有人挖苦“怕是发苹果作为年终奖”。
    二是价格上的不合理。按此合同折算,每部苹果手机的采购价格为6900元/个,而目前中国联通的iphone4 8G版的合约机套餐中,最高为4999元,而即将上市的中国联通iPhone 4S的合约套餐则为5880元起。无论是哪一种,都比公示的价格要低。经舆论求证,这批政府采购合同公示属实。这就让人联想到一个公众长期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为何政府采购一向天价?政府采购本是为了避免公共财政的滥用和购买环节的违规操作,现在反而异化为最不经济的权力性商业行为。即以这批苹果价格论,高出市场价的部分到底滋润了谁?是为政府采购的运营方、监管者还是由商家所得抑或分肥?很简单的道理是,政府采购的目的是为了善用和节省公共开支,而不在于利用行政程序雁过拔毛;而获得采购合同的商家若以此获得高出市场平均价格的利润,不仅违背了政府采购的良善目的,也造成了市场不正当竞争,是不允许的。
    网络质疑汹汹,足显如此政府采购合同的违背市场和民意之处。因此,这起气象局的高价采购苹果合同,属于恶质的公共标本。由于该合同处于公示期,在网络民意的倒逼下,这起合同不排除被有关部门叫停流产。
    即便如此,依然不能抚平民意。必须纠正的是,在这起政府采购合同中,作为商品的苹果手机无罪;甚至作出购买意向的气象局,若能给予公众符合专业知识和逻辑的解释,这笔购买也存在着理性的因素。最大的问题在于政府采购,因为它是完成采购的毕竟途径和程序,恰恰是这个本属良善的制度设计,反而变成了违逆公共常识和造成采购高价的孵化器。更悲哀的是,有关方面竟然还予以公示。
    这种悖论,体现了公共权力颟顸倨傲的姿态,也隐喻了当下公共财政流转上的不合理。既然是公帑支付,相关利益方都会逐而抢食,在各个环节谋取利益。恰因为如此,购买方不会在意价格的高低,商家乐得赚取高额利润,至于政府采购的操作者,也乐得从晦暗不明的程序中火中取栗,反正是公共财政,不吃白不吃。
    因此,对政府采购予以流程再造,使其全流程至于公共监督之下,杜绝不合常理的畸高价格,消弭这样的公共标本一再侮辱公众智慧,才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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