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坍塌的致命细节与公共权力的硬伤
(2010-07-28 2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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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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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侨报
大桥坍塌的致命细节与公共权力的硬伤
河南栾川县潭头镇汤营村伊河汤营大桥整体垮塌已经5天,目前已经造成44人死亡和22人失踪。人们悲戚地发现,有了当地政府不疼不痒的道歉,这起公共安全事故恐怕要悄无声息地终结了。
44个鲜活的生命已经倏然离去,22名群众的性命恐怕也难得保全。事故原因,公众要追问,人们要追责,有司要调查,结果要公正。诚然,天下大雨,河水猛涨,算是大桥坍塌的原因之一。但是,除了天灾,还有没有人祸因素呢?从近年来频发的公共安全事故的逻辑看,人祸是决然少不了的。
虽然有关方面已经道歉。但是,从舆论民意的反应看,这样的道歉让人反胃,因为更像是权力的卸责。人们更为相信事故第一现场的民间论议和现场证物来的真实可靠。这是原生态的灾难见证,更是人们面对悲剧最真实的情感反应。
在大桥坍塌的现场,人们听到的是:“也就是瞬间,我站的桥南侧最先垮塌。也就是几秒钟,我看到身旁的10多人,包括外甥,全掉水里了。......太可怕了,几十条人命,说没就没了啊!”(幸存者李向红语)“桥北头本来有一座提示牌,啥年修的,啥年维修过。可后来,这块提示牌竟然在桥塌后被人摘走了。”附近村民指着桥头仍留下的痕迹说。
村民言说确认了两点:一是此桥在洪水面前不堪一击,瞬间即吞噬多条生命,其质量如何,公众自可以常识论之;二是从修桥提示牌被盗的情形看,有关方面对该桥的养护和管理不力。
在大桥坍塌的现场,人们看到:一是坍塌的桥面未见钢筋;二是从村民提供的照片看,该桥2009维修时只对桥面增加了汉白玉栏杆,铺设了新的柏油路面,但是没有对桥基进行加固。这里,人们看到了两个致命的细节,没有钢筋的桥面,此桥堪比豆腐渣工程;维修时加固桥基,却装点柏油路面和增加汉白玉栏杆,则是典型的面子工程。
豆腐渣工程加面子工程,是公共权力的典型瑕疵;两大致命细节则是公共安全难以消弭的惯性流弊。如此细节一再夺取无辜的生命,血的教训却无法唤醒公共权力的理性和同情。因此,无论桥塌楼倒火灾污染和矿难,武断孟浪而又骄横颟顸的权力都难辞其咎。生于封建人治时代的柳河东先生曾经悲戚呐喊---苛政猛于虎;法治时代的人祸则比苛政更加凶猛。关键是,古今比对,现代语境下的公共权力决策瑕疵和执行失范,却是在温情脉脉的亲民爱民的口号下进行的。因此,相较于古代公开宣称“治民”的封建官场,现代公权的“亲民”就显得极为讽刺和虚伪。
一座乡间大桥的倒掉,更值得公众的追问和公权的反思。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本来就使得城乡权利不对等,城乡公共基础设施不对称。因此,可以想见的逻辑是,这座危桥本来就游离于权力关切的视野之外,因此对其维修仅仅是权力末梢的条件反射而已。而这仅有的一些关怀,也很不幸地遭遇到了庸俗的面子工程的眷顾。
死者长已矣。生者呢?是以追问和呐喊发泄一阵了事抑或最终以一纸轻描淡写的调查了事?这些都是很浅薄的反思。人们希望看到的结局是:一是不能放过一个担责者;二是善后好每一个死者家属;三是公权力从根本上摒弃权力冲动和虚荣,对法律谨慎恐惧,对权利虔诚尊重。权力恣意乱行,公共安全难得保全。
自栾川大桥坍塌以来,南京、吉林又连续发生严重的公共安全事故。可见,权力不谨、监管不严,这类让小民们忐忑不安的悲剧就不会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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