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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公积金违规案中的“麦道夫幽灵”

(2009-08-01 07: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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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2.06亿人民币,在普通百姓眼里无疑是个天文数字。宁波有两名公务员,把单位用公款购买的价值2.06亿的国债,委托给一家证券公司做国债回购业务,并收受了公司的贿款。这笔钱,是市民的住房维修基金。结果证券公司倒了,2.06亿元全部打了水漂。两名公务员中,王某曾任宁波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主任;另一个陈某,曾任宁波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管理科科长、总经济师。昨天,王、陈两人被宁波海曙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起诉。(7月31日《浙江在线》)
    这起案件,从始到终都是“违规”串联,逻辑结果当然是东窗事发,巨额公积金打了水漂,在市场中蒸发。值得一提的是,此案环环相扣的“违规”链能传导下去,却是充满诱惑的“麦道夫幽灵”所致。
    此案中的罪魁祸首证券公司天一证券,是前几年最红火的当地证券公司之一,为浙江第一大券商。在前几年的大牛市中,赢得了当地股民的热捧,因此融资渠道相当顺通。这和麦道夫当前赢得华尔街和全球银行和富商的盲目崇拜有异曲同工之妙。而在融资手法上,也和麦道夫如出一辙,即承诺“保本付息”,确保合作者有相当高的固定收益。据悉,当时该证券公司承诺的最高利率为8%,远远高于同期银行利率。因此,浙江等地的有许多人纷纷将资金交付天一,当成只赚不赔的摇钱树。在这些逐利者当中,宁波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投入了2.06亿元,算是天一的大客户。
    而在回报合作者层面,天一证券亦如麦道夫那样,开始确实“讲诚信”,给予合作者约定的高额回报。但这条违规吸金之路也也和麦道夫一样是难以回头的不归之途。以至于形成了拆东墙补西墙,诱惑甲方弥补乙方,再以高额回报撺掇丙方加入的怪圈。而这种没有利润增值的资本虚拟流转,最后总会形成难以遮掩的资本漏洞。这和非法集资的游戏没有什么两样,谁陷入最深,投入最多损失越大。
    值得一提的是,天一证券公司和麦道夫不同的是,前者可以以破产了事,不像麦道夫那样最终被施以将牢底坐穿的严惩。只是那2.06亿的市民住房维修基金,在市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这样被挪移蒸发。确实那两个管理者因为渎职和玩忽职守,并有受贿情节,被法律严惩应属于罪有应得。但公众觉得,这两个人绝非这场连环骗中的第一责任人,那个破产的证券公司才是麦道夫式的巨骗导演者。即使证券公司破产,庙破和尚应犹在。原来证券公司操纵此事的从法人代表到具体实施者等一干“麦道夫式”的人物更应该被追责。遗憾的是,从新闻源透露出来的信心看,真正的麦道夫似乎借助破产而金蝉脱壳,逃脱法网。
    众所周知,华尔街金融海啸的最大教训就是金融监管缺失,所以才会产生麦道夫式的金融巨骗,利用虚拟泡沫的资本腾挪大法编制一个深不见底的资本虹吸黑洞。而这起小案件则全流程曝露了我们在监管上的大问题。所谓的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因为缺乏有效的制度制约和层级监管,管理中心成了漏洞中心。按照1999年建设部、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维修基金的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维修基金“只可用于购买国债或用于法律、法规规定之范围,严禁挪作他用”。可是一个科长和总经济师兴风作浪,随意操作,将属于市民的海量资产败到精光。显然,这个中心的领导、上级部门、审计监督部门也难辞其咎。这些责任链上的责任者逃了一个,也无法对公众交代。
    至若天一证券公司,无论是承接回购国债业务,融资吸金承诺高额回报,都是鸠占鹊巢,违规越权开展央行批准的金融机构才能开展的业务。而证券公司和合作者签订逃避证监会监管的“阴阳合同”,正曝露了王、陈二人和证券公司存在违规的主观故意。
    除恶务尽、亡羊补牢,是笔者对此案的看法。前者,意味着法治的惩戒和舆论的谴责不能仅仅锁住那两个人就画下句号。否则,那些逃脱法网之人,不仅偷着乐,还会鄙夷法律和公共舆论的弱智。后者,则警示我们强化监管,无论是权力运行,抑或资本市场,哪里有漏洞,哪里就有风险。哪里就有麦道夫的幽灵在游荡和伺机入侵。


本文刊于8月1日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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