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于4月1日晶报,有删节
“九年义务教育是否可能改成12年?目前有这样的意向,但还没有定论。提案方向有两个,一个向上普及高中,另一个是往下普及学前教育。”(3月31日《广州日报》)
延长义务教育,是公众翘首以盼的事情。这样的利国利民之事就决策者而言应该是肯定判断而非选言判断,决策者不应该有什么可迟疑的。至于增加的三年义务教育是往下普及到学前教育还是惠及高中三年,现在就可以凝聚民意。但从常识来看,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相比,并没有普世性,因为很多乡村尚没有进行学前教育。因此,义务教育普及到高中阶段或更有意义。
义务教育,在我国有法律依据。根据1986年4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适龄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9年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的特点是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型,是法定义务。按照一般人的理解,有了义务教育的法治保障,上学贵、上学难的社会问题应该迎刃而解。但事实上是近年来,学费高企和上学难的问题似乎比任何时候都显得突出,已经被公众形象地归纳为“新三座大山”之一。所以,除了延长义务教育不得缓行外,改革当前的中小学运行体制,消弭横亘于各种不同类型学校间的等级鸿沟,将所有中小学都变成平等的国学学校,才能确保义务教育落到实处,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上学难上学贵的痼疾。
如果按照现行法治规定,从小学到初三,每个适龄学生的求学之路都应该是一片坦途。事实上并非如此,在乡村,有的学校师资匮乏、教育经费捉襟见肘,辍学现象并不鲜见;在城市,打工者的子女因为户口问题而存在着入学难题,同样很难享受到义务教育的待遇;城市居民,从幼儿园到小学,从小学到初中都面临着择校的困扰,往往是少数名校备受追捧趋之若鹜,一般学校无人问津,这就带来了多重的尴尬:
一是名校可以凭借其强势地位,吸引最好的生源,吸纳更多的财政,聚集更优秀的老师,涵养更大的名声,形成高于普通学校的雪球效应,从而使名校预设更高的入学门槛。在此情势下,名校的学费和杂费虽然免交,但是对于入学者要收取比学费高得多的赞助费。故而,虽有义务教育,但很多人却感觉学越来越难上、上学越来越贵。
二是小学和中学阶段的等级制,不仅容易造成名校学生的优越感和精英意识,也可能诱发名校的特权思维,有时甚至会进行权钱利益的交换。对于前者而言,精英意识根治于适龄学子的脑髓,不利于未来公民社会的涵育,也是对义务教育普及化的颠覆;对于后者,名校畸生的不正之风,则容易产生社会矛盾和带来社会不公。
更重要的是,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和重点名校的二元化格局,也成为应试教育的惯性流弊,名校为了追求更高知名度,就会一味地提高升学率,追求高分数,从而使素质教育流于形式和空谈。因此,重点名校的存在,不仅是义务教育难达实效的症结所在,也事实上阻碍了素质教育的进程。
因此,无论是9年义务教育还是12年义务教育,当务之急是落实法定义务,真正做到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型。而衡量这“三性”的标准是所有学校都成为国民学校,适龄学生和其家长们没有择校的必要。否则,如果学校有等级,就会诱发特权选择,义务教育的法治正义也就仅仅存乎文本之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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