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周久耕被调查是网络监督的孤本还是标本?

(2009-02-15 20:58:57)
标签:

杂谈

本文刊于2月15日晶报


    记者13日从南京市纪委获悉,此前被免职的南京江宁区原房产管理局局长周久耕因涉嫌严重违纪,已被江宁区纪委立案调查。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表示,周久耕事件有一定标本意义。(2月14日《新京报》)
    周久耕因为网上“人肉搜索”而倒霉,这或许会成为人们赞许网络监督的理由,就像专家所说的“标本意义”那样。但必须指出,从去年特别流行的针对官员的“人肉搜索”看,也并非每一起搜索都那么客观到位,譬如网上曝光的陕西佛坪县委书记杨光远佩戴52万元劳力士名表事件就属于典型的乌龙。所以,只要“人肉搜索”式监督存在乌龙和失范,这样的网络监督模式就不能称作是“标本”,而只能是“孤本”。更重要的是,“人肉搜索”并无严格的法治规范支撑,而且容易造成对“被搜索者”及其家人的名誉无上,因此充满了负面效应。人们谨慎地选择这种监督模式可,但不可鼓励和滥用。
    网上曝光方式,或者说廉政监督,说到底是公共监督的一种。但由于其依托于虚拟平台,故而太过随意和廉价,但其炒作效应却是难以控制。因为这样的曝光帖子特别容易吸引公众的眼球,引发哗然的公共效应。基于对腐败行为的痛恨,公众对此类信息往往是“宁信其有”的态度。像周久耕这样基本属实而又被查处的案例,更容易造成一种倾向性,从而让公众产生网上监督“可行”、“可信”的认知。
    其实,网上曝光是媒体监督和大众监督的嵌合体,当然具有理性的公共效果。但是,这种曝光又不等同于媒体监督和大众监督,缺乏可确认的监督主体,往往以笼统的“网友”身份出现,导致了监督成本极端廉价和监督者的无限免责。而且,经过在虚拟空间的蔓延和发酵,监督内容会附加进去更多的主观猜测和非理性成分,而监督者则膨胀为更为广泛的“网友们”,形成无限免责的民意呐喊,从而成为一种强大的倒逼力量,溢出虚拟空间,给现实的公共治理结构带来莫大压力。
    表面看去,这种监督有力有效,但和现实的程序路径和制度规范并不合辙。因此,虚拟的廉政监督还是纳入现实的制度规范为好。对违廉现象的监督和举报,我国已经建立了一整套的制度框架。公民完全可以循着正常的程序履行自己的监督权力,以举报为例,无论是纪检检查机关还是反贪污贿赂机构,都欢迎公民进行实名举报而不鼓励匿名举报。实名举报,有助于接报机关核实情况并向举报者反馈相关信息,这样不仅有助于查处腐败,也能更好地保全举报者的权利和彰显举报者的责任意识。虚拟世界的曝光式监督,和现实世界的匿名式举报监督有过之而无不及。而匿名举报是现实的制度规则不鼓励的,不符合制度化反腐的基本原则。因此,虚拟世界的曝光式监督尽管声势浩大,裹挟着汹涌的民意,并不能侵凌制度规则和逾越法治程序,享有监督上的特权。
    制度性规范网络监督,可以参照现实世界的模式。如按照实名举报的方式实行网络实名制,如强化对网站的有效监管避免不确定信息的传播和蔓延,如通过技术手段界定对网友身份的确认等。总之,虚拟世界是现实世界的延伸,既然现实世界构筑了人人敬畏的法治伦理体系,虚拟世界也不能成为无序的绝对自由空间。无论是腐败现象的曝光,还是对无良官员的监督,越是正义的行为,就越要秉承节制理性的方式,循着制度路径去履行监督权利。否则,在虚拟空间滥用权利,肆意传播未经确认的消息,误导网络民意,是制造网络暴力,也是侵凌他人权利,更对法治社会构成了威胁。
    值得一提的是,权力对待网络监督更应该有理性中庸的立场,既不能请示网上监督而行政不作为或消极以对,又不能哗众取宠随虚拟民意而动。对于“人肉搜索”锁定的当事人,还是要客观公正地去依法调查查处,既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要冤枉一个好人。还有就是,网络监督的立法进程要顺势跟上,依法规范乃是法治社会的根本。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