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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政府将通过发放消费券的方式拉动内需。在昨日下午成都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成都市民政局率先宣布将拿出价值3791万元的消费券,发放给全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及城乡重点优扶对象,每人100元。据成都市民政局副局长陈翔军介绍,这是国内首次向困难群体及优抚对象发放消费券。成都市民政局副局长王冰表示,民政只是率先进行的一个部门,只是一系列政策中的一部分。此后,卫生、教育、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还将出台相关拉动内需的政策,发放消费券。
消费券、发红包,这些源自国(境)外的惠民举措也被国内“拿来主义”,当然是好事。尤其是这种活泼和人性化的惠民方式,拉近了权力和民众的距离,权力和权利的隔膜一下子被温情融合,这就是所谓的民生民本吧。所以,笔者欢迎这种好的惠民政策的创意,也希望这种好的创意能够覆盖全国,让普天下的劳苦大众都能在寒冬的年末享受政府消费券(红包)的温暖。
不过,公众在欣喜和渴盼之时,更希望这样的好创意能够达到好效果。事实证明,好的政策设计,未必能够达到设计者最佳的效果。因为政策通过好的执行力落实才能达到善果。否则,好政策被坏对策异化,好政策不仅不会带来好效果,反而会造成新矛盾。好经被歪嘴和尚念歪的,并不少见。以成都的消费券发放为例,受益人是困难群体和优抚对象。这固然无错,但是困难群体和优抚对象如何界定,却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如果受益者中夹杂进了滥竽充数者,或者发放者中存在着营私舞弊者,这样的消费券发放,就变了味道。所以,这个慧政,一旦从纸上落实到民生,就会衍生出如何公平发放的问题。而解决这个问题,既不能靠政府的名单也不能靠民间的申报,而要靠政府公开公示和相信的操作细则和甄别程序去完成。说到底,过程公平才更重要,程序公正才能排除人为对策和暗箱操作的绑架。
此外,认真解读消费券,不难发现政府附加了指定消费的条件。也就是说,一家或几家商场或超市瓜分了3791万元的公共财政买单。如此一来,就会带来一些消费不便和产生一些公共悬疑。就前者而论,公众习惯于自由消费,而对指定式消费往往排斥。而且,指定消费容易导致消费者拥挤和集体哄抢,使消费者无法买到称心的消费品。就后者而论,公众自然会问,为何指定的消费场所是这几家商业机构而不是别的?既然是公共财政来拉动消费,其他商业机构为何不能利益均沾?因而,这种权力的指定消费,就带来了市场利益分配的不均衡,其中隐含着权力干扰市场竞争并制造市场特权的意味。这个问题不搞清楚,还会让人联想权力和被指定商场间有某种交易。
还有就是,公共政策的惠民设计,从公共性上来讲,核心出发点应该是民生,而不能是其他。但是从发放消费券的情况看,政策设计者的经济人角色是浓厚的----拉动内需。正因为如此,才会出现指定消费的情况,才会带来公众无限的联想。确然,决策者有必要公共解释为何不给消费者自由消费的权利。否则,那3791万元的公共财政就有政府通过公众消费转移补贴特定商业机构的嫌疑。
感此,这样的好政策好创意在执行环节一定要程序合法、信息公开、让民众体认这个政策的合法、合情、合理,不存任何公共疑窦,好创意才能达到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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